湖南中医药大学
(非医类本科生)
毕业论文管理规定
湖南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07年3月
湖南中医药大学
非医类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目的与要求
毕业论文是教学计划规定的(非医类)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既是学生对在校期间学习成果的总结,又是对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同时也是对学生创造能力及科研能力的初步考核。做好毕业论文工作对于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毕业论文的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管理,争取最大限度地锻炼学生的科研能力并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
二、组织与管理
学生毕业论文实行三级管理。学校一级的管理机构设在教务处,二级管理设在各学院,三级管理由相关专业教研室负责。
各级管理机构职责如下:
教务处职责
⑴.教务处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宏观管理、组织、指导、协调毕业论文工作。
⑵.制定学校毕业论文管理规章制度。
⑶.制定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⑷.组织毕业论文教学过程检查、评估和总结。
⑸.组织校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