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
(非医类本科生)
毕业论文管理规定
湖南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07年3月
湖南中医药大学
非医类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目的与要求
毕业论文是教学计划规定的(非医类)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既是学生对在校期间学习成果的总结,又是对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同时也是对学生创造能力及科研能力的初步考核。做好毕业论文工作对于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毕业论文的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管理,争取最大限度地锻炼学生的科研能力并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
二、组织与管理
学生毕业论文实行三级管理。学校一级的管理机构设在教务处,二级管理设在各学院,三级管理由相关专业教研室负责。
各级管理机构职责如下:
教务处职责
⑴.教务处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宏观管理、组织、指导、协调毕业论文工作。
⑵.制定学校毕业论文管理规章制度。
⑶.制定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⑷.组织毕业论文教学过程检查、评估和总结。
⑸.组织校级中心组答辩,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并汇编成册,开展经验交流和推广等活动。
⑹.负责年度毕业论文经费的分配与管理。
⑺.负责组织毕业论文校外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对质量低劣的毕业论文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各学院职责
⑴毕业论文工作的布置。
⑵审核并认定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资格。
⑶确定指导教师。
⑷检查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的评审(含初审、中审、终审)意见。
⑸组织毕业论文答辩。
⑹对有争议的论文成绩进行裁决。
⑺进行本院毕业论文工作的总结和优秀论文的申报。
专业教研室职责
⑴.成立以教研室主任为组长的毕业论文指导小组,贯彻执行学校和学院毕业论文工作的有关办法,并组织具体实施。
⑵.组织指导教师(特别是初次参与指导的教师)、学生和有关人员学习毕业论文有关管理文件。
⑶.组织出题,填写课题汇总表及指导教师名单向学院申报。
⑷.组织毕业论文选题。
⑸.进行毕业论文全过程管理。
⑹.组织毕业论文成绩评阅,并将结果上报学院。
⑺.向学院推荐本专业优秀毕业论文。
⑻.组织自评,进行毕业论文工作总结。
⑼.按规定汇总毕业论文文档资料,分级归档,上报有关数据、报表。
三.指导教师
(一)指导教师的资格
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实际科研工作背景和有指导经验的中级职称以上相关专业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助教和未从事过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不能独立指导毕业论文工作,但可安排参加协助指导工作。
2.校外指导教师应是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
(二)指导教师的职责与要求
毕业论文实施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毕业论文质量负责。
1.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8人,如因特殊原因超过者,应经该学院主管负责人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执行。
2.对在校外撰写毕业论文的学生,可聘请符合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和指定的校内教师共同承担教学指导工作。
3.指导教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选题原则和要求,提出课题,详细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毕业论文课题申报表》,指导学生选题。
4.课题选定后,指导教师应及时填写毕业论文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审核,院(系)批准后下达给学生,并向学生详细布置毕业论文的内容、要求和进度安排,定期检查学生的作业进度。
5.及时掌握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进度和质量,定期辅导答疑,提出问题纠正错误。
6.认真审阅学生的毕业论文,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和建议,指导学生提高与完善毕业论文,把好质量关。
7.在毕业论文结束阶段,按照任务书布置的要求和《湖南中医药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审阅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同时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指导学生参加毕业答辩。
8.根据学生的学习态度、能力水平、论文质量和应用价值等写出毕业论文考核评语及评分的初步意见。
9.负责推荐优秀毕业论文的发表与应用推广,论文发表时须为学生署名。
四.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必须修完所学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不含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如果未取得所要求达到的学分,原则上不安排撰写毕业论文。
2、学生应根据指导教师的进度要求写出具体的完成计划和日程安排(一式两份),一份交指导教师,一份自己留存。
3、学生应独立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他人代做,不得抄袭他人成果。否则毕业论文按作弊处理。
4、学生毕业论文经指导老师批阅后,对错误或应修改之处应予改正。
5、整理好毕业论文成果、资料,及时交给指导教师。获得学校优秀毕业论文者,须按学校要求,将电子稿和打印件一同上交,以便学校汇编优秀毕业论文集。
五、毕业论文过程管理
(一) 总体进程安排
1. 各学院应提前两个月组织指导教师或学生提出毕业论文课题,经教研室研究审查,院系领导小组审核,报教务处实习科备案。
2. 各学院应在第7学期结束前做好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和动员。
3. 各学院应在每年3月上旬完成学生毕业论文资格审查工作。
4. 各学院应预留两周的时间用于文档整理和论文答辩、成绩评定。
5、各学院应在学生毕业前3周将毕业论文成绩报教务处实习科,并对毕业论文进行自评和工作总结。
(二) 选题
1. 选题原则
⑴ 课题的选择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应尽量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经济建设,以利于增强学生面对实际的意识,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
⑵ 课题的选择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方面有较大的提高,并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⑶ 课题的难度要适当,份量要合理,涉及的知识范围、理论深度要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达到教学计划所规定的综合训练要求,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⑷ 课题类型。根据我校专业设置情况,主要包括①医药学科学研究;②计算机软件工程研究;③社会科学研究。文献综述类课题亦可作为毕业论文课题,但参考文献不得少于30篇,不鼓励学生选择综述类课题。
(5) 坚持一人一题。对于工作量大的课题,可组织数名学生协同攻关、分工设计,但须明确每人一个子课题,或用副标题区别。子课题立足于大题,分别展开。明确每个学生需独立完成且能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使其受到全面综合训练的工作任务。
(6) 学生除了在导师提出的课题中选择毕业论文课题外,也可根据本专业特点选择来自学生在科学活动和工程实践中的自选课题,但必须经指导教师审定,按审题程序申报。
(7)课题内容重复率应小于10%。若选择旧的课题,要有新内容。
2. 选题与审题工作程序
(1) 毕业论文课题由指导教师申报,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毕业论文课题申报表》,并陈述课题来源、内容、要求、完成该课题的条件、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等情况,经教研室讨论审定。
(2) 教研室根据选题原则集体讨论审定后,将《湖南中医药大学毕业论文课题申报表》、《湖南中医药大学毕业论文选题汇总表》、指导教师名单(含职称)一同交各学院审核。
(3)学院根据选题原则,组织论证、评审。对不符合要求且不具备实施条件的课题,要及时提出反馈意见并给予修改。课题数量必须大于参加毕业论文学生人数(最好大于10%)。
(4) 课题确定后,一般不得更改,并于学生进入实习前4周向学生公布。更换课题须经相应审批程序方为有效。
(5) 课题的分配实行双向选择,学生自愿选题选教师,指导教师依条件选择学生,最终由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学生毕业论文课题与指导教师,要鼓励和挑选优秀学生到校外做课题。第七学期结束前完成选题工作,并在学生毕业论文工作开始前(不含寒假)以《湖南中医药大学毕业论文情况汇总表》的形式报教务处实习科。
(6) 学生选定课题后,指导教师应及时填写任务书,任务书须经教研室审查,经教学院长批准签字后,下达给学生。
3、 毕业论文文本的规范
(1)论文的内容 要求选题适当, 观点有新意,能体现一定的独创性。
(2)文体要求 结构合理,条理清晰、层次分明、逻辑严谨。
(3)文章要求 材料翔实,数据真实可靠,论据充分,语言通顺,条理清楚、结构严谨,没有语法错误。
(4)字数要求 3000字以上。
(5)论文一律要打印,要求如下:① 纸型用A4(自行打印,封面样式由学校统一提供),装订线在左侧;② 字体:
论文标题 3号黑体一级题序及标题 小3号黑体
二级题序及标题 4号黑体三级题序及标题 小4号黑体正文 小4号宋体。
(6)论文书写一般格式:
①题目 ②摘要 ③关键词 ④目录 ⑤引言 ⑥正文 ⑦结论 ⑧参考文献和注释
“摘要”一般为300字以内,关键词为3~8个,每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相隔。
注释和参考文献统一置于文末,著录方式为:
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