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哥,您于2014年8月21日至2014年12月25日期间累计在通程大酒店消费欠款共计14.52元,公司的催款函都拟好了“为了维护陈总良好的信誉及与酒店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同时鉴于酒店相关财务政策,本酒店郑重提出:请陈总于2015年1月10日前结清以上所有欠款,否则我酒店将采取必要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这样的催款函被我拦住了好几次。胜哥,我已泪流满面,真的现在没有办法再拖了,公司已经扣发我80%的薪水,大冬天的,给爹妈买几件衣服的钱都没有了,伤心呀。希望胜哥您也帮小胡结了这些账款,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