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条款,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电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租赁甲方电脑,电脑配置详见附件(电脑设备保值价合同书),以下简称租赁电脑。
二、起租时间: 年 月 日,退租时间: 年 月 日。在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电脑押金(大写) (¥ ),租金(大写) (¥ )。如续租,请提前 天通知甲方,并重新办理租赁手续。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将系统调试正常的电脑交付乙方使用, 公里内免费接、送设备上门。路程超出十公里部分由乙方按 元/每公里承付(包括接、送),累加在第一个月租金中支付;
2.租赁期间,电脑出现非人为硬件故障,甲方提供 内24小时( 外48小时)内免费上门更换或维修服务;
3.9:00~18:00,甲方免费提供软硬件技术电话咨询服务;
提供乙方免费试用电脑 天。如不满意,除接送费用由乙方负担外,押金、租金全款退还(乙方损坏硬件除外)。
四、乙方权利:
1.租赁期间,电脑出现非人为物理故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接报修电话后 内24小时( 外48小时)免费上门维修;
2.乙方在租赁期间,可享受甲方优惠条款所提供的服务(如打折,赠送礼物等,请留意公司网站 )。
五、乙方义务:
1.乙方对所租赁电脑及配件应妥善保管并保持清洁。如配件不全或损坏(光驱能读测试盘即可),所损坏配件按保值价赔偿(保值价详见《电脑设备保值合同书》);
2.禁止乙方将电脑超频使用。由于病毒或超频等原因导致硬件毁坏,损失费应由乙方按保值价赔偿;
3.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及时将电脑退还甲方。愈期不还,按每月两倍租金计算。如续租,则需重新办理续租手续;
4.乙方未不得擅自拆开电脑配件封条,否则按电脑保值价赔偿。
六、违约处理:
甲方违约:
1.如甲方未能及时将押金退还乙方,甲方每天应按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