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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地方税务局年度税务稽查工作总结
**年我局税务稽查工作在自治区地税局、乌鲁木齐市地税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工作思路,明确稽查工作职责,理清工作思路,积极有序开展各项工作。通过加大对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有力地打击了各种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对优化乌鲁木齐市范围内的纳税环境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现将一年来稽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及运行模式。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工作的部署,以及新《征管法》及其细则的规定,今年市局结合稽查工作实际情况全面推进机构改革,分别设立10个市、区(县)局稽查局,其中:1个市属稽查局,9个区(县)局属稽查局。并按照规定在稽查工作四环节上进行明确分工,结合实际建立四种稽查管理运行模式,其中:天山区、沙区、新市区、水区为独立的四分离模式;东山区、头区为稽查局与税政法规科共同完成四环节职责的两分离模式;县局、达板城区为综合税务所与税政法规科共同完成四环节工作职责的两分离模式;经济开发区地税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地税局、涉外税收征收管理局不再单独设立稽查局,由市属稽查局实行一级稽查的模式。
2、人员组成。市局稽查局通过面向市局范围公开考试选拔录用干部,各区(县)局通过本局综合评定确定稽查人员。基本实现了选拔高素质人员从事稽查工作的目的。全局配备稽查干部
212人,占总人数1176人的18 %,研究生7人,大专以上学历196人,占稽查人员总数的92 %;党员85人,占稽查人员总数的40
%;平均年龄35岁。
3、计算机及其他工作设备配置情况。为适应信息化管理的需要,全市稽查系统共配置微机72台;传真机2台;另配置办案车辆21辆。
4、全年稽查工作完成情况。我局共有纳税户38917户(其中:企业纳税户16599户,个体纳税户22318户,)全年共检查纳税企业4148户,稽查率为24%。其中有问题626户,结案户
578 户,结案率99
%。查补税额4089万元,占应纳税额57025万元的7%,与去年同期查补税款5778万元相比,减少了1689万元,查补税额下降了29
%;罚款620万元,处罚率为15%,与去年同期罚款821万元相比,减少了201万元。
二、理清工作思路,健全各项制度,为实现规范管理夯实基础。
新征管法的颁布实施,一些老的体制和工作职责划分都必须进行调整,以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市局党组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组织对基层的调研和各种形式的研讨会,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分析研究对策,确定了"认清形势,顺应变化,积极应对,及早进入状态"的工作思路。
1、通过机构改革,实现稽查干部人选的高素质化。今年8月市稽查局面向全市地税系统招考稽查干部,使各区(县)局一批业务好,工作能力强的年轻干部走上了市局稽查岗位,各区(县)局也通过竞争上岗、综合评定的方法来确定稽查干部人选,基本实现了稽查干部高素质化组合,为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2、开展基础调研工作,从实际出发制定和健全各项制度。
8月市稽查局组成调研小组,制定调研提纲,对所属十二个区(县)局稽查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了为期20天的调研,通过调研,比较感性地掌握了现行稽查模式的运行情况,收集整理基层提出的各类问题90多个、意见建议100多条,并及时将情况向市局党组进行了详细的汇报。结合提出的"制度建设不到位、四环节工作职责划分不清难于统一"等问题,在市局党组的安排下,多次召开业务工作会议,研究四环节工作职责,并结合我局实际,对现行22项工作制度进行了修改,于10月形成了涉及稽查工作管理制度、稽查人员管理制度、稽查案卷管理制度、稽查系列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稽查四环节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26项制度讨论稿。11月18日,在市局党组组织下召开了全市地税系统稽查工作会议,来自十二个区(县)局的业务副局长、稽查局长、业务科长对26项讨论稿进行了逐字逐句的学习与讨论,提出60余项修改意见。市局党组书记郭学友同志亲自参与到制度的讨论当中,并对提出的30余项疑问给予了明确答复。大家一致认为:这次会议理清了工作的思路,明确了今后稽查工作的重点和要求。12月初经过多次修改、凝结集体智慧的22项制度参考试行稿装订成册下发到各区(县)局,全市稽查系统的制度建设初具规模。
3、落实制度,细划职责,严格考核,做到职责到人。根据新修订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稽查四环节工作职责,我们要求各区(县)局分别结合本局实际,将目标管理考核细划到人,各局与科、所(室),科、所(室)与干部分别签订《行政执法责任状》,明确责任,规范执法行为。为避免相互之间的扯皮,搞好稽查系列内部的工作衔接,制定了详细的稽查实施衔接制度、稽查资料衔接制度、报表对口衔接制度,以制度规范运作,保证四环节工作的协调一致。经考核,各区(县)稽查局都能按要求较好的完成各项制度、职责的落实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明年的稽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新制度,新思路,创造性的开展税务稽查工作。
根据市局党组安排,结合各区(县)局工作实际,我们以22项制度、职责、管理考核办法为基础,从稽查四环节工作入手,大胆采用新办法、新思路,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税务稽查工作。
1、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增强稽查选案的准确性。做为试点,新市区地税局结合税务稽查软件,调整稽查选案登记库结构,增设"税额"、"复查"、"税源线索"项目,加大数据库储存信息,为稽查选案提供更多可供参考的信息数据,提高了选案的科学性。
2、拓展稽查工作方法,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同办案,使稽查办案力度得到加强,效率大大提高。今年下半年,市局稽查局主动与公安部门的涉税大队取得联系,对一些重大的涉税违法案件进行联合办案,在办案取证以及威慑力方面均收到好的成效。
3、
坚持集体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多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两级税收违法案件审委会制度,对每一税收违法案件做到集体审理,集体决定,确保每一个案件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处理依据正确、处理结果得当,大大增强了税务执法的严肃性,使执法行为、处罚行为得到了有效的监督,案件质量得到保证。
4、
加大执行力度,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市局稽查局、各区(县)局在努力做好稽查选案、实施、审理工作的同时,加大了执行力度。通过对以往年度稽查查补税款的清理,加大对长期拖欠税款纳税人的催缴力度。对在稽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特殊企业,如破产、合并等企业,一方面加紧催缴,一方面积极与各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使这种可能久拖未果的稽查案件及早得到妥善解决,有效地防止了新欠的出现。
5、勇于探索,规范稽查案卷管理工作。为使稽查工作善始善终,使稽查案卷的整理归档更趋科学规范,我们主动地向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学习取经,结合稽查工作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案卷资料管理制度,对证据资料的归集、文书的使用、卷宗的装订等作了统一具体的规范要求,使稽查资料管理有章可循。
四、充分发挥税务稽查工作的威慑作用,增强稽查工作的针对性,加大处罚力度,强化依法治税。
1、积极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促进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
根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电话会议和自治区地税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开展**年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及早组织安排了"百日严查重罚"专项检查,于**年3月至6月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抽调全局20名稽查干部组成4个专项检查小组、一个选案审理组,按要求重点检查了房地产业、电力业、电信业、证券业等行业的11户大型企业,查补税款1955.45万元,滞纳金0.8万元,
罚款3.77万元。各区(县)局相应成立专项检查组,结合所属辖区的管户情况,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了针对某一行业的专项检查,如天山区地税局在专项检查期间,选定辖区内14户房地产企业作为检查的重点,通过检查查补地方税1256.56万元;头屯河地税局选定辖区内9个加油站作为专项检查的重点,查补地方税12.65万元,沙区地税局选定个体行医行业作为检查重点。通过集中精力实施一个行业的专项检查,不仅使我局比较深入地了解掌握了行业纳税经营特点、财务收支情况,也保证了同一行业的公平纳税,维护了税法的尊严。
2、稳步开展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治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维护我市税收征管秩序,有效遏制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偷税、抗税等违法犯罪活动蔓延的趋势,提高预防、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能力,根据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国家税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贯彻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治理的通知〉的通知》,我局从**年8月开始在全市开展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伪造、倒卖、盗窃、骗取发票的违法行为,民营企业、高收入阶层偷税、逃税的违法行为等进行查处,四个多月的时间,我市共检查企业435户,偷税81户(其中民营企业31户,其他企业50户)查补税款690.76万元,罚款159.95万元,滞纳金2.2万元,有力的打击了偷税行为,圆满完成了此次任务。
3、进一步做好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
做好举报案件查处工作是今年我局稽查系列工作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