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产租赁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渡假村组团内楼房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租用期三十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两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十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为万元房屋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三租用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它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四租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五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六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七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八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九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万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即本合同房屋租金的三十分之一乘以剩余租期年数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万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十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无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一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二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十三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十四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十五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文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十七本合同附件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略渡假村别墅暂行管理办法略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地址及电话地址及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开户银行及帐号一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