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申请“本科段的资格审查”。
审核手续
(1)办理时间
考生报考后,即可申请办理本科段报考资格的审核,最迟应在本科段全部课程理论考试合格之前半年办理(你现在也可以申请,只是耽误你自己毕业。)。时间为每年的报名期间,地点为所在地考办指定报名点每年。
(注:“即5月份的最后7天;或11月份的最后7天”。如果你11年6月份毕业,也就是到11年7月份左右才能拿到“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早就过了上半年的审核时间,只能到11年11月底才能申请“本科段的资格审查”)
(2)须交验的证件材料
①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和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毕业证书主要为三个系列:(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二)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成人高校毕业证书;(三)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其中军队系统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持有者还应交验本人的军官证、士兵证或转业证、退伍证,并留存复印件一份,以证明其确实在军队期间参加考试。
②非自学考试毕业生需提交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
“学籍卡”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将其存档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红印)。
“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开设的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有原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名,否则无效。
③自学考试毕业生需提供本人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3)办理程序
考生须填写《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在填写《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时,考生须按要求填写毕业学校、专业等全称。内容不完整或填写不清楚者,不予办理。
本科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当地考办进行初审,审核人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在毕业证书和学籍卡的复印件上应由审核人员两人以上签名并盖公章。最后汇总送市考办复审,复审要求与初审相同。
经市考办审定后的《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及有关审批材料交考生妥善保存。毕业登记时将《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及原毕业证书和学籍卡的复印件等材料上交所在地考办,作为毕业审核的依据。
第二步:“毕业论文答辩申请”(以下是10年的安排,每年基本类似,可参考)
2010年(下半年)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原则上要求所有课程的理论考试已全部及格者方可报名参加该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安排本次答辩(答辩费不退)
论文成绩一年之内有效。
举例说明:我校2010年11月进行论文答辩的成绩,可以在2010年下半年、2011年上半年与2011年下半年办理毕业,逾期失效。
特别申明:考生取得论文成绩后,如因其他成绩不全导致无法毕业进而论文成绩逾期失效的,责任自负且需要重做毕业论文。不能接受申明内容的考生请勿报名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报名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视为同意该申明内容。
二、报考办法及要求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本次为2010年5月25日-31日),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进行论文答辩的网上报名;
2、我校将于2010年6月3日之前在网上给出初审结果,没有通过初审的考生请勿继续寄送相关材料及答辩费用;
3、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请务必于2010年6月5日之前将论文指导、答辩费200元(理工类220元),并与论文提纲(含论文题目)、考生回执(见附表二)及“本科报考资格审查表”复印件、“免考申请表”复印件(有免考课程的须提供)等书面材料按我校指定的相关院系地址进行邮寄。
4、我校相关院系将根据书面材料进一步审核考生论文答辩的报考资格,届时具体事宜请直接与我校相关院系联系,联系方式见附表一。
5、考生与主考学校间的来往信件及汇款等须按规定时间发出(以邮戳为准),所有信件与论文提纲首页,务必写上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与Email等”,按主考学校指定的地址邮寄。如有逾期或书写差错,概不办理,后果自负。
6、学校收到论文提纲后,根据学生选题确定指导教师,编排论文编号,回信告知指导教师姓名及联系方式,导师确定后,论文稿直接寄(送)导师,并注明学校编排的号码(所有信件自留底稿)。
7、已发表的论文不能再用。如在论文撰写中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考生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答辩(或考核)。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参加答辩。
9、考生参加答辩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本人所在的单位负责(或自理)。
三、考生注意事项
1、汇款时请在汇款单留言栏内注明专业及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码以及详细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晰,否则后果自负),以免延误论文指导。
2、不按时寄交有关论文材料者,造成不能正常参加论文指导和答辩,后果自负,论文指导费概不退还。
3、准备报名参加论文答辩的考生要提前办好“本科报考资格审查表”、“免考申请表”,并事先准备好这些材料的复印件,不要缺失,以免影响正常报考。
4、考生向主考学校寄送有关材料时,要注意时间期限,如时间较宽松,可用挂号信邮寄(不得用平信,否则遗失后果自负);如时间较紧,应用“特快专递”邮寄。
四、论文撰写要求
1、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科学,有一定的新意,文笔流畅,字迹清楚;篇幅在5000到7000字之间。
2、论文提纲、论文初稿、论文完成稿可用300字方格稿纸书写,也可用A4纸打印,字体为4号字。
五、毕业论文(或设计)报名时间、地点安排
1、在2010年6月5日前,考生将论文题目与论文提纲(篇幅一般不少于1000字)寄出。论文提纲包括论文纲目、基本论点、主要论据以及如何进行论证等具体内容。
2、在2010年7月10日前,指导教师将修改、审定后的论文题目与论文提纲寄给考生。考生根据指导教师意见,修改论文题目与论文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