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申请单位(个人)
拟 申 请 机 构
法 人 代 表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个人)、审批和备案机关各一份;
呈报本表时,须附申办职业(工种)的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及所选用的教材;
个人申办民办学校,“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政府部门填写;
本表中“机构名称”,是指由审批机关按照规范民办学校名称要求所确定的名称,由审批机关负责填写;
本表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申请单位(个人)
详 细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申 请 内 容
拟申请机构名称
详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培训对象
培训规模
培训形式
培
训
工
种
或
专
业
培训工种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