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签约代表:
乙方(受让方):
签约代表: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商标转让事宜协商一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一、 转让商标
1、商标基本情况
(1)商标名称: ;
(2)商标图样: ;
(3)商标注册证号: ;
(4)商标续展时间: ;
(5)注册商标核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
(6)商标核准注册日期: ;
(7)商标类别: 。
2、甲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的注册商标,是上述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
3、甲方保证本合同的注册商标没有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4、甲方保证本合同的注册商标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包括处分权、收益权、使用权、所有权等。
5、甲方保证本合同的注册商标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的情况。
6、甲方保证本合同的注册商标不存在任何担保情况,包括质押、抵押等。
7、甲方保证在同一商品上没有注册近似商标,或在类似商品上也没有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
二、 转让性质
注册商标转让的性质是: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三、 转让费用
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用人民币 元。
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甲方转让费用 元,余下的转让费用 元在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完成之日支付。
3、乙方以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用。
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
账户名称:【 】
账户号码:【 】
四、 商标注册证正本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3 日内,将该商标的商标注册证正本交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代理人。
五、 转让登记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3 日内,与乙方向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转让手续。
2、甲乙双方向商标局办理商标转让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若该商标转让申请被商标局驳回,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各方的责任,甲方已收取乙方的转让费用全部无息退回给乙方。
六、 违约责任
1、因商标或转让商标行为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