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密协议(科技保密协议)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科技保密协议)
1,协议背景
本知识产权保密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由以下各方〈以
下可称为“双方”) 于日期签署和生效。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保护
双方在合作中涉及的机密信息和知识产权。
2定义
2. 1 机密信息: 指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根据口头、书面或者其
他方式交换的,属于双方商业、科技或者其他方面的机密信息。该
机密信息应被标记为“机密”或者以口头方式确认为机密。
2.2 知识产权: 指根据国内外法律保护的任何知识产权,包括
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
3,保密义务
3. 1 双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开始履行保密义务,并在本
协议终止后继续履行该义务。
3. 2 双方允许仅将机密信息用于双方合作的目的,并不得将其
提供给第三方,除非经一方事先书面允许。
3. 3 双方承诺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机密信息的机密性,包括
但不限于合理的物理、电子和管理措施。
4机密信息的使用
条工 双方允许仅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使用机密信息,并仅限于达
到合作目的的范围内使用。
对2 双方允许不使用机密信息开辟类似或者竞争性产品或者服
务,或者任何可能侵犯对方的知识产权。
4.3 双方确认机密信息的所有权归属于信息提供方,接收方不
对机密信息拥有任何所有权。
5,保密期限与终止
5.1 保密期限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的 Five (5) 年,除非双方
另行商议,否则保密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5. 2 本协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由任何一方提前终止,提前终止
通知应至少提前 30 天。
6,违约责任
6.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