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
合同编号:
供货方:
联系方式:
采购方:
联系方式:
1.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的,经双方确认一致,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合同条款:
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200000元,大写合计 贰拾万元整 。其产品名称的规格、质量、数量、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如下:
产品名称
规格
颜色
材质
分类
数量
单价
总价
3.经济责任:
(1)供货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采购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采购方千分之一的余款。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采购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采购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的罚金。
(2)采购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一罚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百分之一的罚金。
③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货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一罚金。
④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
⑤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拒绝接货,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产品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