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 地 协 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平等协商,现将土地租赁事宜签订合同事项:
一、土地地点及面积
甲方将在玉丰镇金龟村土地______亩(以现场确认为准),租于乙方统一经营管理,作为建设温室大棚生产基地使用。
二、年限
从2010年3月10日起2020年9月9日止(一年半)。
三、土地租金事项
1、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付于甲方一年半租金8000元人民币。
2、若期满后,乙方需继续在甲方手中承租,每年按5000元支付土地租金。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乙方不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乙方正常经营。
2、甲方应保证在承租期内使用权明晰,应积极支持和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如有侵占或损害行为,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等法律责任。若到期后,土地仍属甲方的前提下,乙方未按时交租金,则乙方不再享受该土地及设施使用权。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自主经营,乙方从事约定项目的经营不受甲方限制和干扰。
2、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土地周边的渠、堰取水及道路。
3、乙方在租赁期内放弃经营的,由乙方承担土地上设施的清除。若到期后需与甲方协商续签协议,若该土地已不属于甲方,由乙方自行与土地所有者协商租赁协议,与甲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