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保证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
1、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教育部规定,制定我校复试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审核并批准拟复试考生名单;审核并批准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签发复试通知;组织复试考生报到;组织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加试、外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检查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情况;及时处理复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复试考生体检;调整招生计划;审核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督查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监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加强考务人员队伍建设。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参加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