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书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特委托▁▁▁▁(身份证号码▁▁▁▁▁▁▁▁)为本单位及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变更、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转移等手续的经办人,对于经办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内从事的活动,其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本单位承担。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特此授权。
授权委托人(盖章):
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特委托▁▁▁▁(身份证号码▁▁▁▁▁▁▁▁)为本单位办理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