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Times New Roman小三号加粗)
(地址:黑体小二号不加粗)
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申请股权挂牌
(申报材料)
年 月 日
目录
一、股权挂牌申请书(共 页)
二、企业简介及宣传照片(共 页)
三、股东会决议(共 页)
四、公司章程(共 页)
五、公司验资报告(共 页)
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共 6 页)
七、法定代表人在职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共 2 页)
八、公司最近两年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共 页)
九、全部股权托管证明(共 1 页)
十、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持股情况说明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申明及承诺书》及避免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共 页)
十一、股权挂牌说明书(共 页)
十二、股东名册,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共 页)
十三、法律意见书(共 页)
十四、推荐书、推荐协议书(共 页)
十五、中心要求的其他文件(共 页)
注:所有文件用A4纸张打印,统一编码。
【附件1】
项目编号:
公司股权挂牌申请书
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推荐机构(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制
公司股权挂牌申请承诺书
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本公司向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提交公司股权挂牌转让申请,郑重承诺如下:
1、本公司符合《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挂牌交易规则》中关于公司股权挂牌转让的条件要求。
2、本公司严格按照《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挂牌交易规则》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上报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公司的转让行为已通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4、本公司接受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按有关交易规则对本公司提交资料的内容予以公告。
5、如本公司有违以上承诺或违反有关交易规则,自行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挂牌公司基本情况表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名 称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成立日期
实收资本
万元
注册资本
万元
托管股数
万股
经 营
情 况
经营范围:
产品分类
占销售收入比例
毛利率
主要客户或经销商
占销售收入比例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股权性质
持有比例(%)
以上股东合计所持公司股权比例
公司挂牌内部决策情况
内部决策
内部通过机构
□董事会 ■股东会
会议时间
简要内容
挂牌公司财务数据
截止: 2012 年 12月 31 日(精确到0.001)
每股收益(元)
每股收益扣除(元)
每股净资产(元)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元)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资本公积金(元)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营业总收入(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主营业务利润(万元)
投资收益(万元)
净利润(万元)
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电子邮箱
固定电话
手 机
联 系 人
电子邮箱
固定电话
手 机
公司通信地址
邮 编
传 真
公司网址
参与本次挂牌的中介机构
名 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及传真
推荐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
验资机构
律师事务所
【附件2】
公司
第[ ]届第[ ]次股东会决议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于 年 月 日在 __________召开了公司第[ ]届第[ ]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本次股东会会议于 年 月 日以 (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会议已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股东会确认本次会议已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有效通知。
出席会议的股东为 和 ,持有公司 %的股权,会议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人,拥有表决权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其中对本决议投赞成票的 万股,占 %,投反对票的 万股,占 %,投弃权票的 万股,占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本决议有效通过。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招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就公司股权拟申请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事宜经全体股东讨论,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股东会同意本公司股权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申请挂牌交易。
2、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公司股权申请挂牌交易的所有相关事宜。
盖章及签署: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在职证明
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兹证明 同志,有效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在我公司任 职务,现任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持股情况说明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申明及承诺书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表:
姓名
职务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身份证号
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挂牌交易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全体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XXXX公司
二零一一年 月 日
【附件5】
1、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权挂牌说明书》指引
为规范股权挂牌交易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挂牌交易说明书(以下简称“说明书”)的编制及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制订本挂牌交易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第一章 重要声明与提示
第一条 股权挂牌交易公司董事会应在说明书显要位置作如下重要声明与提示:
1、“本公司董事会保证股权挂牌交易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全体董事承诺股权挂牌交易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凡本说明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直接或通过交易中心向本公司查询”;
3、“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4、“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及有关备案机构对本公司股权挂牌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5、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由于政策和市场变化给股权挂牌交易和投资者带来的风险。
第二章 概览
第一条 推荐机构和挂牌公司应在概览中列出挂牌交易说明书正文中提及的专有名词简称或缩写的释义。
第二条 推荐机构和挂牌公司应在概览中提示性地说明本股权挂牌交易说明书的关键内容,以使投资者尽快了解挂牌说明书的主要内容。概览部分的内容主要包括:
1、公司名称及简称;
2、总股本;
3、本次股权挂牌交易股本额;
4、挂牌交易地点。
第三条 推荐机构和挂牌公司应在概览中说明本次股权挂牌的有关机构,包括:
1、挂牌交易推荐机构;
2、审计机构;
3、律师事务所;
4、验资机构。
第三章 公司基本情况
第一条 推荐机构和挂牌公司应说明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名称(英文名称)、公司住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类型、成立日期、所属行业、主营业务等。
第二条 推荐机构和挂牌公司应详细披露公司的历史沿革,应说明公司的前身、设立及发展主要历程、历次股权变动情况等。律师和推荐机构须对本部分内容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确认,并披露确认意见。
第三条 推荐机构和挂牌公司应详细披露公司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股本结构现状;
2、最大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3、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4、其他主要股东情况;
第四条 推荐机构和挂牌公司应详细披露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简要情况。第五条 推荐机构和挂牌公司应详细披露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第六条 推荐机构和挂牌公司应详细披露公司组织结构,内部职能部门的分工和职责。
第七条 推荐机构和挂牌公司应详细披露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律师、会计师和推荐机构须对本部分内容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确认,并披露确认意见。
第八条 推荐机构和挂牌公司应详细披露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第四章 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第一条 推荐机构和挂牌公司应详细披露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包括:
1、主要产品的生产流程;
2、主要产品产能及销售情况;
3、主导产品分析;
4、公司的技术与研发情况。
第五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第一条 推荐机构和挂牌公司应详细披露公司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内容、数量、金额,以及关联交易的相对比重。
应说明上述关联交易是否公允,是否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若上述关联交易的一方是挂牌公司股东,还需说明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或已拟定计划对其他股东的利益进行保护。
应说明挂牌公司是否在章程及其他内部规定中明确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
第二条 推荐机构和挂牌公司应详细披露披露有关同业竞争情况,并披露实际控制人为避免同业竞争签署的承诺函内容。
会计师、律师和推荐机构须对本部分内容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确认,并披露确认意见。
第六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第一条 推荐机构和挂牌公司应详细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第二条 应详细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三条 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第四条 应详细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近三年内的变动情况。
第七章 公司治理结构
第一条 应说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情况 。
第二条 应说明公司三会、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履行情况。
第三条 应说明公司近两年合法合规情况。律师和推荐机构须对本部分内容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确认,并披露确认意见。
第四条 应披露公司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
第八章 财务会计信息
第一条 推荐机构和挂牌公司应披露两年一期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简表),并适当披露审计报告附注内容。
第二条 应详细披露公司两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可参考以下指标:
1、每股指标分析:每股净资产、每股资本公积金、每股未分配利润、每股收益、每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