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之一,是公司计发工资、奖金的重要依据,为了约束员工的工作纪律,实现公司的全面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及考勤的规定
作息时间规定: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上下班实行指纹机签到,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每月考勤收集汇总,报总经理审核签字,交财务部核算工资。
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签到者须经各部门部长同意并通知综合管理部。
二、迟到、早退、未打卡及旷工的规定
迟到早退的时间以签到签离时间为准。
迟到早退在20分钟以内(含20分钟)每次扣除10元,20分钟以上至2小时内扣除当天工资,2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1月内累计迟到早退五次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连续旷工2天或月累计旷工3天(含3天)者扣除岗位工资和奖金并予以辞退。
员工当日未打卡,次日可至综合管理部填写《未打卡说明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至综合管理部留存;如至月底统计考勤时无未打卡说明,则一次未打卡扣10元。
三、请假规定
1、有事(病)应当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请假至少提前一天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