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员工参加保险及相关专业资格
考试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适应我公司新时期发展战略的需要,满足员工提高自身职业素质的要求,鼓励员工参加国际公认的保险专业资格考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专业资格考试主要指以下学会举办的专业资格考试:
(一)英国皇家特许保险学会 (CII);
(二)美国特许非寿险学会 (AICPCU/IIA);
(三)澳大利亚/新西兰金融保险学会 (ANZIIF)。
以上学会的专业资格考试介绍详见附件《国际公认的保险专业资格考试简介》。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员工,系指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在存续期内的员工。
第四条 凡公司员工均可申请参加与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资格考试。
第五条 公司对参加并通过上述资格考试的员工,采取报销全部考试费用的方式予以支持。
第六条 员工报考参加资格考试如需要在公司报销考试费用的,在报考前填写《员工参加保险及相关专业资格考试报考申请表》(见附表1),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应填写《员工参加保险及相关专业资格考试费用报销申请表》(见附表2)后由人力资源部作备案登记。 考试费用由员工本人先行垫付。
第七条 报销范围和程序
(一)报销费用仅限于考试费,报销比例为100%
(二)全部考试科目通过后,员工持资格证书、报销凭据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经过备案的《员工参加保险及相关专业资格考试报销申请表》(见附表2)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报销审批手续(每科只报销一次)。
第八条 员工参加专业资格考试不得影响正常工作。考试前,员工所在部门可根据工作安排,给予员工适当复习时间。
第九条 在本办法印发之日正在参加考试而尚未获得资格证书,或在本办法印发年度已经取得资格者,经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批准后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条 下列情况不得享受考试费报销
(一)公司对员工进入公司前支付的考试费用不予报销;
(二)在参加考试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的;
(三)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必要手续的。
第十一条 对于伪造资格证书和报销凭证等弄虚作假行为,除要求全额退还已报销学费外还将给予责任人相应处分。
第十二条 员工报销资格考试费用时应与公司签订报销费用协议,约定三年的服务期,距劳动合同到期时间少于三年的,须相应变更劳动合同期限至员工为公司工作满三年。
员工自报销费用之日起为公司工作不满三年辞职的,应退回已报销费用。应退回的已报销费用自员工报销费用之日起为公司工作每满一年,扣减三分之一。
第十三条 本办法同时也适用于参加精算、审计、财会、法律、信息技术等专业在国际上认可的资格考试。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国际公认的保险专业资格考试简介
一、英国特许保险学会(CII)专业资格考试
英国特许保险学会 (CII)成立于1897年,是全世界公认的保险教育机构,在全世界举办的资格考试,享有很高的声誉。它所举办的考试分为三级。第一级是保险基础证书资格考试(IFC);第二级是保险实务证书资格证书(CIP);第三级是准会员资格证书(ACII)。经过ACII考试后,通过两年的实践,撰写一篇论文,由CII考试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FCII(会员)资格, 该资格是国际保险界的最高资格。
目前在我国开考的是准会员考试和会员的考试,考试地点有的中央财经大学(北京),长沙保险职业学院(湖南)、上海财经大学(上海)。
关于CII详情,请查询网址: HYPERLINK "http://www.cii.co.uk/" www.cii.co.uk。
二、美国特许非寿险学会(AICPCU/IIA)专业资格考试
美国特许非寿险学会(AICPCU/IIA)由AICPCU与IIA合并而成,是美国保险实务界和高等院校合作的结晶。1943年,该学会举办了第一次资格考试,迄今为止,全球已有150,000多保险从业者通过了该学会的各类专业资格认证考试,并获得了相应的资格称号。其非寿险高级管理师(简称CPCU)是在美国受到尊重的职业称号,适合高层管理人员。其下,还有各种专项称号,如承保(AU)、理赔(AIC)、再保险(ARe)、风险管理(ARM)、水险(AMIM)、保证保险(AFSB)、客户服务(AIS)、个险(API)等,适合相关专业的人员。
我国1998年引入AICPCU/IIA的专业资格考试。目前考试地点有上海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湖南大学、平安总部。我公司总公司、上海/深圳/厦门市分公司已设立内部在线考点。
关于AICPCU/IIA的详情,请查询网址: HYPERLINK "http://www.aicpcu.org/" www.aicpcu.org, HYPERLINK "http://www.chinagfc.com/" www.chinaGFC.com。
三、澳大利亚/新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