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苗木买卖合同
甲方: (以下筒称为甲方)
乙方: (以下筒称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这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如下买卖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苗木的名称、数量、规格和价格见下表:
序号
苗木名称
规格
数量(苗)
单价(元/苗)
合价(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合计:
二、供苗时间、地点、方式
1、供苗时间、地方:甲方于 年 月 日至 月 日向乙方提供上述苗木。具体交货日期由乙方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但须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2、苗木交货地点和方式:甲方负责将苗木运送到乙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3、苗木栽植:本合同所供苗木由甲方负责栽植,苗木栽植后包活三个月。
三、苗木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1、验收标准: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苗木除达到上表中的规格要求外,还应满足如下质量要求:植株强壮、完整、无病虫害。
2、验收方法:交货时,乙方按排专人到交货地点,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苗木质量和数量。甲方将苗木栽植完成后,乙方派专人进行验收。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中苗木单价为苗木的包干结算价格,包括苗木采购、运输、栽植人工费用。货到乙方位于指定的花场,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苗木款的60%,甲方栽植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苗木款的35%,三个月包活期满后乙方向甲方付清支付余下的苗木款。双方约定,上述款项在甲方办理付款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
五、违约责任
若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中途减少苗木的购买数量,乙方须按减少苗木株数总价格的3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乙方不能按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