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务员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 (下称甲方)
受聘乘务员: (下称乙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电 话:
甲方因运输生产需要,根据《道路安全生产法》、《广东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车队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经营规章制度的要求,经考核合格,现聘用乙方为 车队乘务员。为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及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结合旅客运输业生产特点,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聘用合同书,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聘用期限
1、聘用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不合格辞退。
2、合同期满,根据甲方的需求和乙方的意见,双方同意可以商议延长聘用期限,但必须另行续签聘用合同方为有效。
3、聘用期间若乙方不服从管理,聚众闹事,参与集体性停工,无尽责履行业务,严重影响本车队车辆运行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乘务员工作规范的行为,直接影响车队车辆的正常运转和安全生产管理,危害本车队资产的安全,损害游客的合法权益,应视同严重违反合同行为,甲方有权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处理,约定按实施细则具体条款规定处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聘用期间,乘务员的,工资待遇,及请假销假制度。
1、乙方的工资待遇按趟走计算每趟34元(壹趟是指来回二个单程,即是每个单程17元计),每月休息 天。工资以次月12日发放,乙方在签订合同同时必须一次性交保证押金1000元,由甲方保管到合同满期时无息退还乙方。
2、乘务员出每班车要在出车前20分钟到车站,做好准备工作。出车前做到不违反管理规章制度,做到从未受顾客投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贪货款,小偷小摸。
3、乙方在车上收到乘客的车费不登记在路单上属贪污行为。每贪污1元罚10元计,10元罚50元计。货款托运(一袋、一箱、一包、一件重量低于50市斤)超出50市斤20元计费,最低收费10元计起。如有发现贪污行为,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或100元。
4、乙方事假须提前告知甲方,经同意后,待甲方找到替班乘务员后方可离岗,但事假一般不超过3天,事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及补贴,
5、无故离岗不当班、车到中途才上车当班、车未到站先下班,离开车又没预先通知甲方的,不服从办公室调度跟班的,故意刁难调度人员管理不上班的,造成延误班次以及误车而影响生产的,乙方应赔偿一次200元损失的费用。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礼貌职责,客应礼貌待客又问心答,又其矛盾应作出相应解释顾客。每到站点乘务员应提示乘客到站点下车。不能让乘客越站下车。
7、车辆到站乘务员打扫卫生、拖干净。卫生、泥尘是乘务员的职责,回场下班前打扫车上的卫生,如发现未清理垃圾或没打扫者,第一次提醒、第二次扣当月工资30元、第三次扣当月工资50元(即是应扣当月工资指每一次)。
8、在行车时乘客路上临时上落客,应先下车后上车。告诉乘客走后才过马路,预防车辆杂穿路面,特别提醒带小孩、老人的请让车起步后才过路。
9、乘务员职责:发现车厢内的人数与行李箱托运的货物与现金不符,第一次扣除50元,第二次扣除100元,第三次扣除150元并终止合同,扣除在押金内。
10、乙方有特殊原因需辞职终止合同的,必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中途辞工的乘务员不享受奖励。
11、客运输业属特殊行业,为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约定在春运、清明节、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国庆等假日期间不准事假。不按加班工资另计,不要理由为借口。凡在节假日旷工的,按违约处理(节日前后3天开始不准请事假你可在乘务员之间沟通调班、上班部门之间协调),乙方应赔偿甲方违约春运时2000元,其他节日1000元,若在节假日期间请假者,一天不上班扣100元、两天不上班扣200元、三天不上班当自动离职,并扣押金1000元。
12、乘务员每月安全服务奖100元,老员工每满一年另奖,每年500元,逐年递增,最高2000元止,但在次年春运结束后领取。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对聘用的乘务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宣传、落实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和安全生产法规、文件,按时召开安全例会,落实安全措施,提高乙方的安全和服务意识。
2、加强对乙方的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如有发现参与黄、赌、毒及其它违法行为的,一律解聘,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赔偿。
3、合理安排乙方的作息时间,保证乙方有充足的休息时间,以确保安全和服务质量(每月4天休息时间)。
四、乙方责任
1、乘务员是客运的主要环节,乘务工作的优劣直接决定旅客运输服务质量的好坏,乙方应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身体素质,工作中应有热心、耐心、细心,作风正派,着装整齐,遵守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安排,保持车辆卫生整洁达到“门窗玻璃净、天棚地板净、座椅设施净、内外车皮净;无尘土、无污物、无痰迹、无垃圾),热情服务,使用文明语言,和蔼对待乘客,照料旅客上下车,主动下车服务,尤其要照顾好老、弱、病、残、孕等五种人,为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