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拍片合同
甲方:
乙方:
总则
甲、乙双方就投资合作拍摄二十集电视连续剧《》(暂名,以下简称为《×》剧),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协商达成共识,双方均同意接受本合同规定的每一条款及条件。
甲、乙双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
名称:
法定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编:
乙方:
名称:
法定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编:
《×》剧的全部制作费用预算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为每集 万元,暂定为 集,总投资预算为 万元。其中甲方每集投资 万元,共投资 万元:乙方每集投资 万元,共投资 万元。拍摄完成后《×》剧其中国大陆版权归甲方所有,海外版权归乙方所有。
甲、乙双方为剧本编写期间所需的资金支出由双方自行承担,编写完成剧本的版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剧由双方根据协商确定的预算共同制作。《×》暂定为集,如根据剧情及拍摄的实际需要,增加该剧的集数,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第3条的预算成本追加相等比例的投资。
《×》剧剧组由甲、乙双方各派一名制片主任参加拍摄。剧组的组建及日常管理,财务的支出均由双方的制片主任签字方能认可。在《×》剧拍摄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需要解决的,应由甲、乙双方的制片人共同协商确定解决的办法。
对《×》剧剧组主创人员及主要演员的选择,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乙方保证《×》剧每集至少提供二名香港演员担任主要角色参加拍摄。
在双方共同摄制《×》剧的过程中,应互相配合,各自发挥优势。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联系新的合作方,但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与之签订投资合同,所签的合同不能与本合同有抵触,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新增加的投资部分冲减甲、乙双方在总投资中同等投资比例。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乙双方各派出一名财务人员参加该剧的财务管理,以监督投资双方资金投入及支出的情况。
在《×》剧开机前 日甲、乙双方各投入资金拍摄的需要作出全剧资金计划(见附件),甲、乙双方确认计划书后根据计划按时按量投入剧组使用。
甲、乙双方如其中一方在 日内未能按以上规定的时间及计划的金额投入资金,则视其自动放弃参与《×》剧的任何权利,已投入的资金扣除30作为违约金,其余部分待该剧全部发行完毕后退还。
经甲、乙双方同意,设立剧组专用账号,在《×》剧全部摄制完成统一结算后即予废止。
拍摄完成后的《×》剧的大陆一切版权归甲方所有,海外的版权归乙方所有。这里的版权包括国内、海外播映权许可、歌曲、背景音乐、家庭盒式录像带、及因《×》剧派生出的一切权利。
《×》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