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评选2011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系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决定开展2011届我院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我院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政策,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三)在校期间曾获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院级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奖项、积极参加社团活动获院级及以上奖励一次以上(不含优秀奖和纪念奖)。
(四)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各科考试或考查科目均无补考。热心参加各项文体活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加强评优工作领导。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