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物:古代社会中交换的形式与理由》 作者:莫斯
古代互相送礼物是为了什么?
是解决问题,是表示友好,还是为了摆脱孤立无援的地位?
资料介绍:
莫斯的《礼物》是人类学交换研究的一本重要著作。该书提出了一个核心的问题:“在原始或古代社会中,为什么是受礼者必须作出回报?”莫斯在进行毛利人礼物交换的研究时,找到了毛利人“豪”(hau)的概念,从而解答了自己的问题,进而针对当初“社会之所以成其为社会”的问题做出了自己的答案。
一、礼物之灵(the spirit of the gift)
在第一章中,莫斯先是介绍了波利尼西亚(polynesia)、美拉尼西亚(melanesia)等地区的礼物交换,并重点介绍了夸富宴(potlatch)。他发现夸富宴上人们之所以大量地浪费财物,是因为这样做可以带来荣耀、声望和威信。之后,莫斯重点分析了毛利人的礼物交换。
毛利人的礼物交换是普遍存在的,是非契约的、自愿的、表达性的行为。同时,毛利人认为礼物是有灵魂,礼物具有一种精神--豪。“豪”是一种存在于某个人送给另一个人的贵重物品中的神秘力量。“豪”总是希望返回它的原地,是“豪”迫使受礼者做出回报。一个人送出的礼物是实际上是这个人精神、灵魂的一部分,接受某人的礼物也就是接受送礼者的一部分精神实质。接受他人的礼物而不做出回报,也就等于保留他人的“豪”,这样做不仅有悖道德、规则,而且是很危险的,甚至是致命的,因为礼物中的“豪”会控制你。莫斯认为,正是礼物中的“豪”迫使受礼者要作出回报,他把这称为“礼物之灵”,认为人们是迫于“礼物之灵”的压力,而进行回礼的。
礼物中“豪”的存在和保留“豪”的危险性,以及由此产生的压力使得回礼成为一种义务。赠与--接受--回礼作为礼物交换的三个环节,也都成为一种义务。
1、回礼的义务:一个人送出的礼物是这个人的一部分,接受了礼物就等于接受了送礼者精神实质、灵魂的一部分,礼物中的神秘力量"豪"便得保留礼物,不进行回礼是很危险的,甚至会致命。受礼者正是迫于这种压力和恐惧,才进行回礼的。
2、接受的义务:不接受会被视为没有勇气,失去了荣誉(hour),意味着拒绝与他人建立关系,无疑成了一种宣战。因此,只能接受礼物,加入到礼物交换中去。
3、赠予的义务:一旦接受他人的礼物,就必须进行回礼,这样新的赠予就开始了。赠予具有强制性。
在第一章的结尾处,莫斯对给人的礼物和给神的礼物作了分析。
莫斯发现在爱斯基摩(Iskimos)、阿拉斯加(Alaska)以及Siberia等地普遍存在的夸富宴不仅是为了在礼物交换中表现得慷慨,还是为了实现对自然的影响,从而达到自然对人的慷慨。人们认为人与神是相连的,并且受到神的影响,神是世间万物的真正所有者。人们对祭祀品的浪费是为了表明人对所消费物品的所有者--神的回报。夸富宴不仅在于炫耀,人们破坏贵重物品的目的还在于补偿神。
人们通过献祭达到对神的回报和补偿的观念并没有随着文明的发展、商业的出现而改变。安德曼群岛的库拉(kula)仪式同样也是给予神和其他首领的回报,从而使他们的神变得更仁爱、更慷慨。给人的礼物和给神的礼物都是为了从对方处得到好的影响,消除不好的影响。中国人在葬礼上散钱也是这个道理。
二、交换系统的扩展:慷慨、荣誉、财富
在第二章中,莫斯通过比较安德曼群岛、美拉尼西亚及美国西北部印第安人等不同类型的夸富宴,并得出了以下结论。
1、礼物交换与商品交换的对立。(见下表)
礼物交换
商品交换
原始的
现代的
个性化的
非人格化的
荣誉(hour)
财富(money)
2、贵重物品的实际价值是没有意义,它的价值在于其文化意义上价值,贵重物品是权力、声望、荣誉的象征。
3、礼物交换有其特有的规则和道德原则。人们都希望在礼物交换体现得慷慨,因而出现了一种竞争,如夸富宴。礼物交换有一套自己的规则和仪式,人们通过参与礼物交换,学习、实践这些规则和道德原则,这也是社会化的过程。礼物交换涵盖了社会生活中宗教的、经济的、社会的、法律的方方面面。
三、不同社会礼物馈赠文化的分析
莫斯在指出是“礼物之灵”迫使人们做出回报后,分析了安德曼群岛、美拉尼西亚社会、苏格兰、美洲印第安人,古罗马、印度、中国等社会的礼物馈赠文化。尽管这些社会都有其特有的贵重物品,社会的礼物馈赠文化的规则也各不相同,但莫斯通过不同社会礼物交换文化的分析反映了共同主题,发现处在不同文化下的人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认识,那就是礼物中包含一种神秘力量,是礼物中的神秘力量迫使受礼者做作出回报。物品被认为是原来所有者精神、灵魂的一部分,占有他人的物品是危险的。如,刚买回来的牛,需要通过某种仪式,使其忘记原来的主人,从而驱除对己的不利影响。
四、礼物交换研究的意义
1、强调交换的对称,没有纯粹的礼物(pure gift)、也没有免费的礼物(free gift)。引申到道德水平上的均衡,强调人道主义,即人与人在道义上的平等关系的夙愿。拥有(possess)只是暂时的,最后是要送出去的,资本主义社会在整体上是保持均衡的。“give much as you take, all share be well."
2、对经济学的批评:经济学认为人都是经济人、理性人,只懂得理性计算,谋求个人私利的最大化。莫斯通过礼物交换研究发现人除了理性计算外,还考虑一些情感的因素,如情感需要,嗜好等非理性因素。礼物交换本身就不是出于理性考虑,交换并不是为了工具性目的,而是追求情感性目的,是为了获得荣誉和声望。
3、对社会学的批评:社会学大家涂尔干认为,分工→专业化→社会分工→人只了解某一领域的知识或只获得某一领域的资料→社会需要交换各自的劳动产品→社会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从而由原始社会发展到复杂社会。但通过礼物交换研究,我们发现礼物交换并不是因为需要交换才交换,交换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交换的物品并不具实际价值。人们是为了交换而交换。通过交换,个人学会如何进入社会、参与社会,以及如何与他人进行沟通,即社会化的过程,由此社会成为一个有机体。
五、几点思考
1、从莫斯的礼物研究,我们会发现礼物交换之所以能够持续,是因为送礼总会产生回礼,回礼又是新一轮送礼的开始,这样不断反复循环,将人们纳入礼物交换之中。在人类学交换理论中,一个普遍的观点就是,礼物交换遵守互惠原则。莫斯也同样坚信礼物交换是互惠的,但他认为这种互惠是压力的产物。是“礼物之灵”迫使人们做出回报,回礼是一种义务。礼物中的“豪”总是希望回到源地,但只能通过回赠礼物这一媒介才能达到,礼物中的“豪”使得保留礼物,不做回报是很危险的,甚至是致命的,受礼者正是出于压力和恐惧才要做出回报的。回赠是下一次赠礼的开始,于是演绎出一个馈赠既是回礼的过程。
2、礼物交换的目的并不是工具性,而是情感性。礼物的实际价值是没有意义的,它的价值在于礼物及礼物交换所具有的文化意义,在于它所象征的权力、声望和荣誉。
3、礼物交换研究从另一个角度解释了无序的个人如何构成一个有序的社会的命题。这并非理性使然,也不是因为社会分工而相互需要,从而构成有机体,更并非社会契约。人们通过礼物交换建立人与物的关系,以及人与人的关系,进而构成有机体。义务在社会中的情感性、道德性、权威性等意义。反映义务关系的“情感性、道德性、权威性”在“工具理性、契约性、权力”之间如何沟通是今后的一个研究命题。
书评一篇:
礼物” 在所有日耳曼语中的双重意思是,1 是礼物,使人愉悦。据马淩诺夫斯基调查库拉仪式在交换礼物时,土著人会很生气(假装的)地把礼物甩给对方,即使现在英语中扔下抵押thow the gage 就等于要求决斗thow the ga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