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网络讲师签约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平台方):
乙方(讲师):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友好互惠的原则,就课程录制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为 网络课程录制讲师,录制信息如下:
课程名称: ;
录制地点: ;
录制进度安排: 。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评估与决策所录制的课程质量,在视频录制及剪辑时有权删减、编辑或要求重新录制不满意部分。
(2)甲方负责所录视频的管理、发布以及销售,所有视频的版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安排所录视频的销售、发布工作。
(3)甲方负责提供录制设备、录制地点及统一课件模板。
(4)甲方承担乙方在录制视频期间的来回车费、住宿费及餐费(住宿及餐食统一由甲方负责安排),讲师于培训前一天晚上达到培训地,结束后当天返回。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合同要求到指定地点完成课程录制;
(2)乙方需按甲方统一课件模板完成相应课件,课件需在录制课程前一周内发至甲方。
(3)乙方需对课程质量和进度负责,若甲方对讲课方式、内容等有修改时,乙方应按要求及时改进,同时乙方需按合同及时完成课程录制。
(4)所录视频的版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复制及出售本次课程的相关制品,不得在其他机构使用该视频或录制同类型的课程,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按法律程序追究相应责任。
三、课时费、销售分成及支付方式
1、 课时费
(1)本课程的课时标准:按视频剪辑后每60分钟有效时长为一个标准可是,总课时按累计的所有有效课时计算。
(2) 课时费:标准一课时(60分钟)为
淘宝类:
《总监与创业者课程》课时费为:每课时人民币 元;
《金牌店长课程》课时费为:每课时人民币 元;
《经理或主管课程》课时费为:每课时人民币 元;
《专员(工程师)课程》课时费:每课时人民币 元;
微商类:
《总监与创业者课程》课时费为:每课时人民币 元;
《金牌店长课程》课时费为:每课时人民币 元;
《经理或主管课程》课时费:每课时人民币 元;
《专员(工程师)课程》课时费:每课时人民币 元;
网商类:
《总监与创业者课程》课时费为:每课时人民币 元;
《金牌店长课程》课时费为:每课时人民币 元;
《经理或主管课程》课时费:每课时人民币 元;
《专员(工程师)课程》课时费:每课时人民币 元 ;
跨境电商类
《总监与创业者课程》课时费为:每课时人民币 元;
《金牌店长课程》课时费为:每课时人民币 元;
《经理或主管课程》课时费:每课时人民币 元;
《专员(工程师)课程》课时费:每课时人民币 元;
(3)课程升级时,只对修改内容按时长付费用,未改部分不计酬。
2、 销售分成:
(1) 录制课程供 网络的官网和APP平台上销售的,按销售金额的 %给予讲师提成。
(2) 录制课程在淘宝、天猫以及其他平台上销售的,按销售金额的 %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