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律法规模拟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如果学校或教师在工作中有某些过失,但这些过失不是构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原因,而仅是发生事故的一种条件,则学校或教师( )责任。
A.完全不承担 B.几乎不承担 C.承担部分 D.承担全部
2.在学校事故中应负法律责任的学校,如果不具备法人资格,应由( )承担赔偿责任。
A.校长 B.教师 C.上级主管部门 D.学生本人
3.每年的9月10日定为“教师节”的决定颁布始于( )。
A.1985年 B.1989年 C.1993年 D.1995年
4.依据法律对权利冲突的解决,表现在法律上自行解决,或请求司法机关或其他机关给予解决,使受损害权益得到补救,即为( )。
A.学校事故 B.法律救济 C.法律责任 D.法律义务
5.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及政府部门做出的处理不服或对其侵犯权益的行为,依《教师法》向主管行政机关申诉,请求处理的制度是( )。
A.教师申诉制度 B.学生申诉制度 C.学校事故 D.法律救济
6.教育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是一种______法律责任。
A.行政 B.民事 C.经济 D.刑事
7.1980年,我国颁布了(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8.1986年颁布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9.以下不属于学校法律关系基本特征的是( )
A.学校与学生 B.学校与家长 C.学校与教师 D.学校与政府
10.在我国的教育法体系中,比部门教育法低一层次的是( )。
A.政府教育规章 B.教育行政法规 C.部门教育规章 D.教育基本法律
11.学校事故就其性质而言,主要适用( )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 C.过错推定 D.公平8
12.教师申诉制度是依据( )确定的
A.《义务教育法》 B.《教师法》 C.《教育法》 D.《义务教育实施细则》
13.199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 )
A.《义务教育法》 B.《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C.《教育法》 D.《教师法》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全部教育法规的“母法”,颁布于______年。
A.1980 B.1986 C. 1998 D. 1995
15.最初的普及义务教育立法主要是围绕_____的强制性、免费性和公共性三大主题展开的。
A.职业教育 B.专业教育 C.初等教育 D.中等教育
16.1986年,我国颁布了(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二、多项选择题
1.承担教育行政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包括( )。
A.行为人已构成行政违法及部分的行政不当
B.行为人须具有行政法律责任能力
C.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情节
D.符合社会价值取向或者特殊需要
E.行为人必须是故意
2.学校事故作为一种侵权行为具有的特征是( )。
A.学校或教师侵害了学生合法权益
B.侵害了学生的人身权和物权
C.学校或教师基于过错而实施的行为
D.按过错责任追究
E.受害人过错承担与加害人的责任共同分担
3.学生申诉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以对学校和教师侵权行为进行维护。( )
A.提起申诉的人必须不服处分或学校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B.必须针对特定的被申诉人
C.提出申诉事项必须在教育法律、法规等规定受理范围之内
D.在规定的期限内
E.以上说法都对
4.学校事故作为一种侵权行为应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
A.学校或教师侵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B.学校或教师基于故意而实施的行为
C.侵害行为的侵害对象是学生的人身权
D.侵害行为的侵害对象是学生的各种权利
E.必须是学校或教师基于过错而实施的行为
5.在法律上,学校与学生的关系是属于( )
A.干预与服从
B.责任与义务
C.教育与被教育
D.管理与被管理
E.监护与被监护
三、名词解释
1.法律责任
2.学校事故
学校事故就其产生而言,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意外事故,这类事故发生的原因不是由于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也不是由于不可抗力。两一类学校事故是过错事故,这类事故通常是指由一方当事人(学校)教师)的违法行为而导致另一方当事人(学生)人身伤害后果的事件。
3.教育国家化
4. 学校事故
5. 教师申诉制度
教师申诉制度是指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及有关政府部门作出的处理不服,或对侵犯其权益的行为,依照《教师法》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
6. 学生申诉制度
学生申诉制度是学生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或认为学校和教师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而向有关部门提出要求重新做出处理的制度。
7.法律救济
法律救济是指依据法律对权利冲突的解决。当公民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从法律上获得自行解决,或请求司法机关及其他机关给予解决,使受损害的权益得到补救。
经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包括物权和人身权。
四、简答
1.学校事故侵权行为的特征
2.我国教育法体系的几个基本层次。
教育法位于我国教育法体系的第一个层次。它是以宪法为依据制定的基本法律,主要规定我国教育的基本性质、地位、任务、基本法律原则和基本教育制度等。教育法是全部教育法规的“母法”是,是协调教育部门内部以及教育部门与其他社会部门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制定教育部门其他法律法规的依据。
部门教育法位于我国教育法体系的第二个层次,主要调整各个教育部门的内外部关系。根据规范内容的不同以及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实际需要,大致由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成人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经费法6个部门组成,每一部门由全国人民大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单行法律。
教育行政法规位于教育法体系的第三层次。主要是为实施教育法和各单行法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此外,属于较为具体的问题,教育法或单行法未予规范的问题,也可由行政法规来加以规定。属于这一层次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和发布,它应是我国教育法的主体。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教育行政规章位于教育法体系的第四层次,它不仅数量多,而且规定的也最为具体、详细。
3.教师的义务
4. 我国学校的法律地位。
5. 学校的义务
6.我国教师的法律地位
7.学生的法律地位
8.学校的权利
9.教师的权利
10.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11.提起学生申诉制度的条件
12.学校事故所承担的侵权民事责任的特点
教育法律法规模拟试题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CCABA AAABB ABCDC D
二、多选
1.ABC 2.ABC 3.ABC 4.ACE 5.CD
三、名词解释
1.法律责任
广义上的法律责任既包括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不必强制履行的各种应尽的义务,同时还包括由于实际违反了法律规定而应当具体承担的强制履行的义务。
狭义的法律责任则专指后一种情况,是指因违法行为而必须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
2.学校事故
学校事故就其产生而言,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意外事故,这类事故发生的原因不是由于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也不是由于不可抗力。两一类学校事故是过错事故,这类事故通常是指由一方当事人(学校)教师)的违法行为而导致另一方当事人(学生)人身伤害后果的事件。
3.教育国家化
把教育纳入国家活动之中,用行政手段发展公立学校体制,用法律的手段确立义务性的国民教育制度,这一趋势在教育史上被称作教育的国家化。
4. 学校事故
学校事故就其产生而言,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意外事故,这类事故发生的原因不是由于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也不是由于不可抗力。两一类学校事故是过错事故,这类事故通常是指由一方当事人(学校)教师)的违法行为而导致另一方当事人(学生)人身伤害后果的事件。
5. 教师申诉制度
教师申诉制度是指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及有关政府部门作出的处理不服,或对侵犯其权益的行为,依照《教师法》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
6. 学生申诉制度
学生申诉制度是学生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或认为学校和教师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而向有关部门提出要求重新做出处理的制度。
7.法律救济
法律救济是指依据法律对权利冲突的解决。当公民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从法律上获得自行解决,或请求司法机关及其他机关给予解决,使受损害的权益得到补救。
经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包括物权和人身权。
四、简答题
1、(1)学校或教师侵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因为侵权行为必须是行为人通过自己实施的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无实施的行为,或者只有行为而无损害都不构成侵权行为。
(2)侵害行为的侵害对象是学生的人身权,因为侵权行为侵害的是不是一般的权利,而是绝对权利,即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无需经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包括物权和人身权。
(3)必须是学校或教师基础过错而实施的行为,因为过错是侵权行为的必要条件,在过错的概念中,不仅包括了行为人的主观状态的不正当性和应受谴责性,而且也包括了客观行为的违法性。
2.我国教育法体系的几个基本层次。
教育法位于我国教育法体系的第一个层次。它是以宪法为依据制定的基本法律,主要规定我国教育的基本性质、地位、任务、基本法律原则和基本教育制度等。教育法是全部教育法规的“母法”是,是协调教育部门内部以及教育部门与其他社会部门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制定教育部门其他法律法规的依据。
部门教育法位于我国教育法体系的第二个层次,主要调整各个教育部门的内外部关系。根据规范内容的不同以及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实际需要,大致由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成人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经费法6个部门组成,每一部门由全国人民大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单行法律。
教育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