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劳务派遗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劳务派遗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根据平等互利原则,
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员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派遗与借用
第一条 派遗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与甲方建立劳动关
系的人员派往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二条 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从甲方借调人员到乙
方工作的行为。
第三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遗员工,乙方须按照约
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费。
第四条 员工与甲方为劳动关系,与乙方为劳务关系。员工的
工作地点、岗位、方式由乙方根据业务需要确定。
第五条 借用费系指乙方借用甲方员工的费用,包括:
(一)支付员工的工资。
(二)支付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
(三)甲方为派遗员工提供商业保险、福利的费用。
(四)甲方对派道员工的管理、经营成本及承担的企业税收等费
用。
第六条 甲方派中人员的姓名、聘用职务、借用费及其组成在
附件 1 中约定,附件 1 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 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七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根据乙方的要求推荐人选,与乙方决定借用的人员或乙方
直接选定的人员签订《派遗员工劳动合同}。
(二)教育派遗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 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四)从借用费中支付派遗员工的工资和应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费后,依法承担派道员工的社会保险、住
房公积金及福利费用, 其中福利及医疗保险部分内容的具体实施按照
本合同及其附件条款、甲方有关派遗员工福利待遇、医疗费用报销的
规定执行。
(六)为派遣员工提供附件 2 中双方确定的服务内容。
(七)听取乙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八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甲方有权
撤回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
派遗员工(派遗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
次性支付补偿费;
派道员工被派遗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
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 补偿费以派遗员工被撤回当月的借用费为
计算标准。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损害派遗员工合法
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
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三)乙方若无故拖欠派遗员工的工资或借用费,甲方可随时无
条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费用。
(四)派遗员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协助乙方追究
员工的相关责任。
第三章 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九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尊重派遣员工不同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抑,不歧视派遣员
工。
(二)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中国政府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
所和条件,确定其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并依法为派遣员工提供各项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和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实行每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