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工程施工方案
1.钢筋加工要求
本工程钢筋采用Ⅰ、Ⅱ级钢筋和Ш级钢。
钢筋加工制作在场区内加工场完成,用塔吊吊至施工点绑扎就位。
进场钢筋应按级别、种类、直径分类,下垫木方间距2m架空堆放。不得直接放置在地上,以免锈蚀和油污。
进场钢筋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及材质证明书,钢筋表面或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牌。检查钢筋外观有无缺陷,用游标卡尺量测直径并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做力学性能试验,同炉号、同牌号、同规格、同交货状、同冶炼方法的钢筋≦60t为一批;同牌号、同规格、同冶炼方法而不同炉号组成混合批的钢筋≦60t可作为一批,但每炉号含碳量之差≦0.002%,含锰量之差≦0.15%。本工程为二级抗震,对于用于框架结构的纵向受力钢筋,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3)Ⅱ级钢筋与Ш级钢筋应分别堆放并作好标识,严格避免混用。
(4)钢筋加工应先按图纸设计要求进行翻样,然后按翻样单进行加工。
(5)刚进场和加工后的半成品钢筋应按型号、品种、规格尺寸、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