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书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我们收到贵中心青政采招字 〈QC) 2010-058 号标书,
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投标。为此,我方谨郑重声明以下诸
点,并负法律责任。
1、愿按照预审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符合预审文件
基本要求规定的服务。
2、如果我方的预审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预审文件
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质、按要求提供服务。
3、我方愿意提供预审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
4、我方理解并认为你们有根据预审文件规定选择任何
投标者中标的权力。
5、我方愿按预审文件中的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6、我方同意按预审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7、我方的预审文件在开标后 30 天内有效。
8、所有有关投标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地址: 西宁市五四大街 40 号
电话: 0971-6167231 传真: 0971-6142113
电挂; 邮编: 810001
法人【或法人授权人):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承诺函
项目名称: 毒海省 2011-2012 年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
日“期 -2010年9月lg日
致: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很荣誉幸能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
我代表青海北胖大酒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此作如下
承诺;
1、 完全理解的接受预审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若中标,我方将按照预审文件的具体规定严格履行协议
义务,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果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现服务
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改,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预
审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
3、若中标,本承诺及服务承诺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
一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人或法人授权人) 签字: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项目名称, 毒海省 2011-2012 年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
店采购
日 “期: 2010年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