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所管理的公交车车内部分出租给乙方使用安装车载液晶广告机(简称广告机),在合同期内乙方独自享有车内广告经营发布权。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公交车符合国家对公交车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公交车的站点、路线、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公交车位于 市 (县、市) 。
2、出租公交车为 公交车,共计 辆公交车。
3、该公交车现有设施、设备情况及公交车车牌号,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折机数量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车辆有效行驶证、车辆行驶路线图、车牌号图片等文件,乙方应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路线公交车租赁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公交车仅作为广告投放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如期折机。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路线公交车线路每年租金为 元(大写 元整)。
2、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首付甲方租金 元(大写 元整),半年后支付甲方租金 元(大写 元整);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 广告机使用及相关事项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公交车车辆正常行驶路线。除广告机外该公交车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2、甲方公交车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向甲方提出广告机需安装或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广告机安装或维修时间安排,甲方全力配合给予乙方广告机安装位置、供电线路。(注:广告机供电接入公交车点火线,广告机音响输出接入公交车喇叭。广告机安装以吸顶固定公交车 位置,不影响公交车乘客上下车。)
4、乙方更换广告机CF卡或者对机器升级,甲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不可对乙方阻扰。
5、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本线路公交车车辆内安装广告机区域。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本线公交车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6、甲方需保证合同公交车行驶路线中广告机正常播放,驾驶员不可对广告机进行断电、断声音、私自更改供电、拆卸广告机、故意损坏等行为,否则乙方有权扣租赁款 至 元/辆。
7、甲方需爱惜乙方广告机设备,驾驶员、乘客不可对广告机损坏,损坏的广告机甲方照价赔偿 元/台给乙方,甲方向乙方付广告机安装费用 元/辆。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符合广告机正常播放的条件,严重影响广告机正常播放。
(2)甲方未尽车辆维护义务,电池及发动机性能不良严重影响广告机正常播放。
3、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权;
(1)播放节目、广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进行违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公交车车内结构。
(3)损坏承租区域,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拖欠租款累计 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九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本公交路线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