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协议
(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__________]公司
[______ __]项目
20xx 年xx 月 xx日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项目名称及范围 3
第三章 土地一级开发的形式和内容 4
第四章 项目开发计划与规划 4
第五章 土地征用 4
第六章 村庄拆迁、企业迁建、人员安置及补偿、 5
第七章 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7
第八章 土地出让 8
第九章 项目的成本与结算 9
第十章 乙方利润 10
第十一章 优惠政策 10
第十二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0
第十三章 违约责任 12
第十四章 争议的解决 12
第十五章 协议生效 13
第十六章 适用法律 13
第十七章 附则 1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第一章 总则
依据《[*]》,甲方选定乙方做为“[*]”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实施单位。现双方本着“政府主导、企业实施、利益一致、目标一致”的原则,将[*]打造成为[*]新发展带上的综合支点,建设成为一座以产业带动为先,各种城市功能得到综合提升和优化,城市、居民、自然和谐共生,充满活力与魅力的国际化新城。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土地一级开发相关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二章 项目名称及范围
2.1项目名称
本项目名称为:[*](以下简称“本项目”)。
2.2项目范围
2.2.1南起[*],北至[*],西起[*],东至[*]。以上四至具体位置以[*]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部门定桩结果为准。
2.2.2本项目范围内保留用地为:[*](共[*]公顷)。详细保留用地清单由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三章 土地一级开发的形式和内容
3.1开发形式
3.1.1本项目采取乙方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的开发形式。
3.2开发内容
3.2.1土地整治:包括集体土地征用、村庄及企业的拆迁、补偿和人员安置,达到建设用地条件。
3.2.2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城市道路、沿道路的电力、通讯、给水、排水、燃气管网建设施工。
3.2.3安置房建设:安置房住宅的选址四至为:[*] ;双方须于[*]年[*]月[*]日前确定安置房的选址。安置房建设的规模、标准、质量、工期须满足拆迁安置的需要,具体内容双方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四章 项目开发计划与规划
4.1本项目的开发计划由双方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近期城市建设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共同编制。
4.2本项目总体规划由乙方制定,并报规划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五章 土地征用
5.1.1在本项目规划范围内除2.2.2所列保留用地外其他全部土地,甲方委托乙方按照本项目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进行统一管理、征用、开发和经营。
5.1.2根据本项目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甲方负责完成将本项目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调出,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手续的全部审批工作,确保取得本项目建设开发所需的征地指标和协助乙方办理相关征地手续。如因土地利用指标问题,导致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5.1.3本项目四至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征用分批次办理,所有用地在20[*]年前全部征用完毕;具体征用计划由甲、乙双方按照本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开发建设具体情况确定。
5.1.4乙方负责办理相关征地手续、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工程并承担因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同意因完成上述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和财务成本全部计入项目的开发成本之中。
第六章 村庄拆迁、企业迁建、人员安置及补偿、
6.1甲方负责本项目范围的村庄拆迁、农转非及其人员安置、企业迁建的方案批准及组织工作,并负责对拆迁和安置后的人员行政组织管理工作。乙方负责本项目范围的村庄拆迁、农转非及其人员安置、企业迁建的实施工作。
6.2村庄拆迁及补偿
6.2.1拆迁范围
[*]
6.2.2拆迁补偿
6.2.2.1村庄拆迁采用[*]补偿的方式,补偿标准由双方按照[*]年[*]月[*]日出台的《[*]》、《[*]》、《[*]》和等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具体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6.2.2.2本协议6.2.1所列村庄的户数和人口以[*]年[*]月乙方前期调查小组调查资料为准,甲方负责协调解决除新出生人员、毕业分配学生、因婚姻增加人员、退伍复员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正常因素增加人员予以补偿外,其他人员一律不予以补偿。
6.2.3拆迁组织及实施
6.2.3.1在[*]年[*]月[*]日前,由双方就村庄拆迁的范围、次序、时间、方式、安置及补偿标准等事项确定拆迁方案,由甲方负责将本方案以法律性文件下发执行。
6.2.3.2 [*]负责村庄拆迁的组织、协调工作。
6.2.3.3乙方负责支付村庄拆迁相关费用,费用计入项目开发成本。
6.3企业迁建及补偿
6.3.1迁建企业范围
[*]
6.3.2迁建补偿
6.3.2.1企业迁建补偿遵从以下原则:经营效益好、有发展潜力、无污染的企业在[*]置地办厂,异地搬迁,补偿土地使用费和厂房建设费;经营效益差,有污染企业经评估后一次性给予补偿,作关、停、并、转处理,补偿费优先解决职工分流问题。
6.3.2.2本协议6.3.1所列企业以[*]年[*]月由乙方前期调查小组调查资料为基础进行企业的调查核实,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对只在本项目范围内注册而无经营场所的企业不予以补偿。
6.3.3迁建组织及实施
6.3.3.1在[*]年[*]月[*]日前,由双方确定企业迁建迁方案(方案由双方另行协商制定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由甲方负责将本方案以法律性文件下发执行。
6.3.3.2 [*]负责企业迁建的组织、协调工作。
6.3.3.3乙方负责支付企业迁建相关费用,费用计入项目开发成本。
6.4人员安置及补偿
6.4.1安置范围
6.4.1.1在本项目四至范围内,需征用土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林地[*]公顷,非耕地[*]公顷。(最终数据由双方调查确认为准,作为附件。)
6.4.1.2本协议6.2.1所列村庄的户数和人口以[*]年[*]月由乙方前期调查小组调查资料为准,甲方负责协调解决除新出生人员、毕业分配学生、因婚姻增加人员、退伍复员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正常因素增加人员予以补偿外,其他人员一律不予以安置。
6.4.1.3宅基地及生产用地全部在本项目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全部耕地被乙方征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由甲方对集体经济组织人员进行农转非安置。
6.4.1.4宅基地及生产用地全部在本项目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部分耕地被乙方征用,人均剩余耕地少于[*]亩的,由甲方对集体经济组织人员进行农转非安置。
6.4.1.5宅基地及生产用地全部在本项目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部分耕地被乙方征用,人均剩余耕地超过[*]亩的,对集体经济组织人员不进行农转非安置。
6.4.1.6宅基地及生产用地全部在本项目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部分耕地已被第三方征用、人均剩余耕地少于[*]亩且未进行安置的,对集体经济组织人员不进行农转非安置。
6.4.1.7宅基地及生产用地全部在本项目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全部耕地已被第三方征用且未进行安置的,对集体经济组织人员不进行农转非安置。
6.4.2补偿方式及标准
安置补偿采用[*]补偿的方式,补偿标准由双方依据国家、[*]市及[*]区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确定安置补偿标准。具体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6.4.3安置补偿的组织及实施
6.4.3.1在[*]年[*]月[*]日前,由双方确定安置补偿方案(方案由双方另行协商制定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由甲方负责将本方案以法律性文件下发执行。
6.4.3.2 [*]负责人员安置补偿的组织、协调工作。
6.4.3.3乙方负责支付人员安置补偿相关费用,费用计入项目开发成本。
第七章 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7.1建设单位
7.1.1乙方作为本项目的建设单位,负责本项目市政基础设施的全部投资并实施。
7.1.2甲方负责大市政源头(不含供热中心)的投资和建设,负责将各市政管线修建到本项目规划红线。
7.2建设工期
甲乙双方约定:20[*]年前分期完成本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工作(七通一平;20[*] 前分期完成村庄拆迁和企业外迁等工作)。
7.3基本要求
7.3.1本项目所有的工程建设均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建筑管理的各项规定与制度。
7.3.2乙方可依据规划,分地块、分批开发建设本项目,并将分批完成土地一级开发建设的地块交付给甲方。
7.6建设质量
所有项目的工程质量均应达到国家和[*]市有关工程质量标准。
7.7建设监督
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实施”的原则,甲方有权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工期、成本进行质询,有权对乙方进行审核监督。
7.8验收
7.8.1所有项目竣工,均应进行单项和综合验收;
7.8.2单项验收是指特殊要求(如消防、环保等)的验收,由双方委托[*]市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7.8.3综合验收是指综合性的最终验收,由双方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7.9移交
7.9.1甲方同意乙方可根据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整体安排,分批向甲方交付已经完成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的相关地块。
7.9.2在各分地块竣工结算完毕后,已计列开发建设成本的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及其图纸、文档均应移交给甲方。
第八章 土地出让
8.1甲方承诺在乙方完成本项目各分地块的土地一级开发工作,且通过甲方的验收后[*]个月内,将乙方已经完成的分地块以招标、拍卖和挂牌的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8.2对于乙方已经完成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的项目各分地块,未能通过招标、拍卖和挂牌的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时,甲方同意通过收购方式将该分地块纳入甲方土地储备范围之列,并同意将乙方所支出的全部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和本协议所约定的乙方应取得利润在[*]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8.3甲、乙双方同意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和挂牌中的某一种方式公开进行乙方已经完成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的项目分地块的土地出让工作。
8.4在进行土地出让时,甲方同意由乙方确定项目各分地块的具体出让面积和范围。
8.5土地出让由甲方会同政府有关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第九章 项目的成本与结算
9.1成本构成
9.1.1征地、拆迁补偿费、安置费及有关税费; 9.1.2收购、收回和置换土地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补偿费用;
9.1.3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规划、勘探、设计费(按实际发生计)土建安装费、市政工程费(按[*]市工程预算定额计)、建设管理费(按实际发生计)、工程监理费(按实际发生计)、税金(按实际发生计)、建设规费(按实际发生计);
9.1.4土地出让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中发生的费用; 9.1.5贷款利息和财务成本; 9.1.6土地储备开发供应过程中发生的审计、律师、工程监理、招商、宣传、推广费等费用,不可预见费以及经同级财政和土地主管部门核准的其它支出。
9.2 各地块开发成本均摊
9.2.1甲方同意乙方将完成本项目土地一级开发工作所发生的全部成本,平均分摊到每一单独出让的分地块之中。如分地块进行出让时,本项目的其它地块的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尚未完成,则成本将根据甲、乙双方确定的概算成本进行分摊。
9.2.2如在本项目的其它地块的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完成后,实际发生的成本超过概算成本,则超出部分将在后期出让的地块中予以分摊。如在项目的其它地块的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完成后,实际发生的成本未超过概算成本,则已经分摊的成本将不予调整。
9.2.3甲方确定乙方因完成项目周边市政道路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将列入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并按照上述原则将该等成本平均分摊到每一单独出让的分地块之中。
9.3成本核算监督
由双方共同委托的[*]市有资质的审计师事务所或工程建设造价咨询事务所定期对工程成本核算进行监督。
9.4成本结算
9.4.1 结算应按照[*]市工程造价标准和会计制度,并结合本协议第8.1条所指成本构成,分项目、分阶段、分年度结算。全部结算,应在单体项目全部完成后进行。
9.4.2 实际投资成本总额,以双方共同委托的[*]市有资质的审计师事务所或工程建设造价咨询事务所的审查结论为准。
9.4.3 甲方应在乙方提交结算报告后[*]个月内审核确定,最长不得超过[*]个月。若甲方逾期未审定,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的结算报告,并以此为依据进行结算。
第十章 乙方利润
10.1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