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 动 合 同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文化程度:
法定代表人: 性别:
或委托代理人: 出生日期: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为确立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双方之间的合同期限:
(1)甲方与乙方签订有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_____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_____日止。
(2)甲方与乙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自 ___ 年 _____月 日起。
(3)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期限以乙方为完成甲方 工作任务为准,即自 年 月 日起至上述工作完成之日止。
二、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由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从事相应的工作岗位。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暂安排乙方在 部门,担任 工作。
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性质的需要,乙方适用甲方下列第 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制:工作时间为早 到晚 。
(2)不定时工作制:不以工作时间作为衡量工作量的标准,工资报酬根据工作成果计算,双方另行约定。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根据生产或工作的需要,以及依照乙方的实际能力(专业、技能、工作、体力)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临时性工作),乙方表示同意。岗位变动时,劳动报酬随工作岗位作相应调整。
乙方应积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命令或指示,服从分配,按甲方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第五条 乙方对甲方作出的岗位变更或工作内容认为不合适的,可以提出书面辞职申请,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
三、工作制度、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定时工作制,即安排乙方每日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运转班工作实行三班工作制。甲方应严格控制确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延长的工作时间,并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报酬或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
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标准的工作环境,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八条 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九条 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不具有职业病危害。
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具有职业病危害,如(1)铬鼻病(2)溃疡、铬疮(3)皮炎等。
第十条 甲方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四、劳动报酬
甲方按公司现行工资制度及乙方个人的能力和表现确定乙方的工 资,乙方的工作岗位发生变化时,按甲方规定实行变岗变薪办法。乙方接受新的岗位后,即视作接受甲方按该岗位重新确定乙方的工资。
第十二条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的状况或乙方技术业务能力和工作表 现,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但调整幅度应控制在每年±20%之内。
第十三条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保证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 准。(乙方具体工资情况详见起薪通知书,该起薪通知书已在签订本合同前知会乙方。)
乙方的工资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元人民币/月(含法律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四金部分和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条 甲方在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当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至节假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发放。
乙方的加班工资,甲方在次月与工资一起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
第十六条 乙方在甲方取得工资、奖金等收入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甲方按国家规定为乙方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八条 在劳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可享受法律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和婚丧、生育等带薪假期。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工医疗的,由甲方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病情证明,按有关政府规定或约定享受医疗期。甲方应保证乙方在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乙方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 伤医疗期的时间由甲方指定的治疗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并经企业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医疗期间享受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工资改发工伤津贴。
第二十一条 乙方因工伤亡或非因工伤亡等相关待遇,均按法律规定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及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二十三条 甲方对于模范地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且工作成绩优异者,分别情况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
甲方对于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员工,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对员工进行处分前,给与乙方申辩的权利,并将处分状况告知工会。乙方不服处分的,可按本合同第四十条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 乙方必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违反保密协议的约定,则按照协议约定及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六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地方政府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作相应变动,以修订后的法律法规为准。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涉及本合同第 条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九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第三十条 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