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区委研究室决策咨询研究
重点课题管理办法 ( 暂行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研究力量的作用 ,围绕高质
量建设“强语美高"新秦淮目标,就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
战略性问题进行超前研究,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课题研究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新发展理
念,坚定“特而精、最南京"目标追求, 聚焦提升中心城区首位
度,打造最文化、有情怀、高能级的精致城区, 为区委提供决
策思路和工作建议。研究成果应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较强的
实践意义,既具前瞻性、针对性,又具备可操作性。
第三条”决策咨询研究重点课题 ( 以下简称课题 ) 在秦淮
区委领导下,由秦淮区委研究室 ( 以下简称区委研究室 ) 组织
实施。
第二章 申报与立项
第四条 课题立项采取公开招标、定向邀标、合作研究、
购买成果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 公开招标通过网络平台等发布,应标者一次只能
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主要成员参加其它课题申
报。
第六条 招标课题实行专家评审制。区委研究室组织成立
评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