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缓考审批表
姓名
班级
学号
联系电话
临时委托人
姓名及电话
申请缓考课程
缓考原因
(请详细注明,因病请假请另附医院诊断证明)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班主任
(或辅导员)
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所属学院
教务科意见
教务科盖章
缓考相关规定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 学生因病或其他个人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试时,应当办理缓考手续,填写《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缓考审批表》;因病申请缓考须有校医院证明,经学院批准后方为有效。因病请假同时申请缓考的须填写《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请假审批表》。
被批准缓考者缓考课程的成绩暂记为"缓考"。可以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记为第一次成绩。未经批准缓考者或擅自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