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自治区工商局计财处:
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关于转发自治区纪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宁工商财[20xx]12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工商系统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补充通知》的要求,结合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积极组织实施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为切实落实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文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学理任副组长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并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按规定要求认真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同时,我局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和自查自纠工作措施,组织本局科室所协会负责人全文传达学习了自治区纪委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及其补充通知,提高本局各单位对清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明确专项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本局内设各科、室、队,工商所及协会等。
(二)专项治理内容:
凡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帐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应列入而未列入单位统一管理的罚没暂扣物资等,继续保留咨询服务部和银行帐户的,工会、机关党委的收支未纳入单位财务大帐统一管理的,各级协会财务未进单位财务统一代管核算的,均视同私设小金库,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
三、按照五查五看五个到位,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
按照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本着对单位负责、对事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自2009年5月21日至6月10日,我局对本局及其协会、工会和相关科室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采取部门自查、领导小组清查的方法,重点从七个方面进行了自查清查。一是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的行为;二是是否有用资产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