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密,离职保密,财务保密,保密协议
乙方同意为甲方服务并本着诚信原则同意:
(2) 遵守甲方所有规定。
1, 保密义务
(1) 财务报表、企划专案、销售资料、定价政策、估价程序、采购资
料、其他营业活动及方式等有关资料或资讯。
《2) 各研发时期的产品及所有有关文件资料。
3. 文件移交
4. 告知义务
乙方应于签约时,告知其签约前所拥有或创作之各项发明、专利、著
作、专有技术以及其对他依法或依在契约所负之保密义务;于受雇期间,
如有任何第五条所述各项权益之产生或创作时,乙方亦应赶忙告知甲方。
5., 权益归属
6. 协助义务
如甲方就前条各项权益在国内外注册、登记之必要时,乙方应无条件
协助甲方完成。
7. 竞争禁止
乙方于受雇于甲方期间,非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为下列行为:
《1) 以自己或他人名义经营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之事业,或投资前
述事业企业。
《2) 不得在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企业担任兼职或顾咨询之类的工
作。
(3) 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之日起三年内,乙方不得从事与甲方相同
或相近的工作。
(4) 乙方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及技术隐秘、商誉、经济效益、业务关
系。
8. 闷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定之规定,甲方除可据以终止双方之聘雇合约外,乙方
应赔偿甲方所受损害及负担泄密刑事之责任。
9. 协定效力
本协定之规定,不因乙方与甲方雇佣关系终止、撤销、解除或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