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现住址
所属
社区
联系
电话
近两周内有无湖北旅行或居住史
近两周内有无接触湖北人员
有无咳嗽、胸闷等不适症状
体温(腋温>37.3℃为发热)
备注:1.如发现近两周内有湖北旅行、居住史人员,督促其自行居家隔离,填报《湖北(武汉)返工人员信息登记表》报送所在社区居委会;2.监测到非湖北(武汉)人员发热后,督促其戴口罩到就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排查。3.监测到湖北(武汉)人员发热后,及时呼叫120到三级医院(市第一医院、市中山医院、市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并报告社区居委会;4.额温>37.3℃,建议用水银温度计复测一次腋温>37.3℃视为发热。
企业返岗复工人员体温监测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