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器具仪器租赁合同两篇
篇一:工器具仪器租赁合同
出租方经办人: (签字或盖章)
承租方经办人: (签字或盖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产品编号名称.品牌型号.售价租价等。
序号
名称
售价
租用时间
租金
1
2
3
4
5
6
7
8
总计
租赁期限
测量仪器的租赁期限始 年 月 日,甲方从当日起交付给乙方使用同时乙方支付押金。乙方使用为周期至 年 月 日结束租赁归还给甲方,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在归还日之前一天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在不超过规定时间的12小时内归还仪器。
如因乙方技术不成熟需暂停租赁,则在悬挂期内甲方可给予免费。但悬挂期不得超过7天。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1、首次租赁时,乙方在获得租赁仪器之时应向甲方交纳双方确认租赁的仪器押金。押金为租赁仪器销售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