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购置协议书
出卖人(简称甲方):河南明源实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买受人(简称乙方):
地 址:东环路北段106号院 地 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410400100006279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世纪阳光小区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买受人基本情况及价格:
1、乙方系世纪阳光小区 号楼 单元 层 户的业主,乙方向甲方购买车库内 号车位,供乙方停放轿车类小型车辆。
2、车位总价 万元,大写: 。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
二、为维护地下车库的消防、通风、照明等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卫生保洁,乙方向甲方交纳相应的管理维护费用,即每月 50 元的日常维护费。
三、甲方对车库设施提供有偿维修。
四、交付期限:甲方定于买受人交付全款后五日内将车位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使用车库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乙方所购车库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使用,不准将车库改变使用用途,不得用任何材料私自搭建,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所购买的车位改建或改造成独立空间或堆放杂物,妨碍其他车辆通行。
(2)乙方在购买车库后,应将停放的车辆牌照、车主姓名,车库编号在物业管理处做统一详细登记,并交纳维护费用,办理通行卡,投入正常使用。
(3)严谨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