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执业证书挂靠协议书
甲方(店主):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药师):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方因经营药店需要,使用乙方执业药师执业证书挂靠,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协议,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使用年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协议期满即自动终止,双方要续签协议,可提前二个月互相协商,同等条件下优先继续合作。 二、 甲乙双方合作期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按每月 元(大写: 元)人民币向乙方支付挂靠费并于当月一次付清。
三、自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将相关注册证件及相关资料交予甲方经办人,甲方在确认无误后出示收条给乙方。甲方应尽快办理相关注册手续,如需乙方配合,应提前与乙方协商,方便乙方安排时间,如因此产生费用(因注册需要所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考试培训费等)由甲方承担。 四、在协议期内,乙方必须按规定接受执业药师注册期所必需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修满规定的学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实报实销(包括差旅费、住宿费、培训费及体检费等)。甲方在认证和各项检查期间如需乙方到店配合,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协调时间,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执业注册证书,若有损坏或遗失,甲方应及时负责补办并承担所有的费用。 六、甲方应遵规守法地经营,在协议期内甲方经营过程中,乙方只提供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发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责任、处罚均与乙方无关。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的被处罚甚至吊销执业药师执业证书,甲方自愿承担乙方的经济赔偿损失费计伍万元整。不得做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应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证书使用的范围仅限于甲方公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