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06〕90号
重庆工商大学本科学年论文管理办法(试行)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培养和锻炼本科学生的写作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为今后学生毕业论文工作打下良好基础,进而提高我校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学年论文的基本要求
第二条 教学目的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通过调研取证等方式和方法,提高分析和解决经济、社会等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理论分析、论文撰写、调查调研、社会实践、查阅文献资料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能力。
第三条 教学要求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基本功训练,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与教师严格要求学生相结合,实施素质教育。
第四条 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是开展学年论文教学的基本依据。教学大纲的编制应遵循科学性、可行性、先进性和整体优化,符合学生培养目标和要求的原则。教学大纲要明确目的、要求、组织方式、考核方式及考核标准等,要将教学改革成果融入教学大纲中,注重理论教育与实践锻炼的有机结合,注重“因材施教”,注重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的融合。凡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学年论文,都必须制定相应的教学大纲。
第五条 时间安排
学年论文一般安排在本科三年级的上、下学期即第五或第六学期。
第三章 学年论文选题
第六条 选题要求
(一)学年论文应能满足教学目的和要求,能使学生在调查、调研、分析、论证、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得到充分锻炼,提高学生的素质。
(二)学年论文应尽可能结合当前社会、经济的实际。
(三)学年论文题目的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状况,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既工作量饱满,又能经过努力完成任务。
第七条 学年论文题目由指导教师拟定,并经所在专业教研室主任审定后生效。题目也可由学生自拟,其指导教师同意并报所在专业教研室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八条 学年论文进行前一周内,应将学年论文选题及指导教师安排情况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第四章 学年论文工作的组织
第九条 学院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学年论文的组织、管理和检查工作。
(二)组织学院的教学督导组对本学院的学年论文工作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处理学年论文进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制订本学院的学年论文实施细则、工作流程、成绩评定标准等。
(四)按时完成学生学年论文成绩评定和登录学生的成绩。
(五)按规定保存本学院学年论文的相关档案材料。
(六)经常组织研讨,进行学年论文教学改革,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探索加强学年论文教学管理的途径和方法。
第十条 教研室工作职责
(一)审定学年论文题目和安排指导教师。
(二)组织学年论文成绩评定工作。
(三)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
(四)认真进行学年论文工作总结。
第十一条 教务处工作职责
(一)检查学院学年论文组织管理工作。
(二)核查学院学年论文成绩比例。
第十二条 指导教师
(一)指导教师资格
1.学年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由讲师及讲师以上或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的教师担任。
2.对第一次承担指导工作的教师可作为助理指导教师参与指导工作。
(二)指导教师的职责
1.制订指导计划;
2.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耐心细致地进行指导,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问题,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教研室和所在学院汇报;
3. 注重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审查学生完成的论文,参加学生的成绩评定工作、给出评阅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人数和时间
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年论文的人数,一般不超过15人。指导教师每个工作日指导时间不少于1-2学时。
第五章 学年论文的成绩评定
第十三条 学年论文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学院应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学年论文成绩评定表及参考评分标准见附件2。
第十四条 学年论文成绩为优秀者一般不超过完成学年论文人数的20%,优良总比例不超过完成学年论文人数的70%。
第十五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学年论文应评为不及格:
(一)工作态度不认真、纪律松懈,缺勤累计超过三分之一以上;
(二)论文完成过程中有作弊行为,如抄袭别人成果等;
(三)论文有原则性错误;
(四)论文达不到基本要求;
第十六条 学年论文不及格的学生,必须重修学年论文,并按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六章 学年论文的归档
第十七条 学年论文结束后,所有的论文资料,应交回所在学院作为教学资料保存,学生不得自行带走。
第十八条 学年论文保管时间一般为五年,对于有示范意义的优秀论文保管期限可适当延长。
第十九条 学年论文成绩统计表和工作总结应在学年论文结束后及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和备查。
第七章 学年论文的知识产权
第二十条 学年论文的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若使用或发表,重庆工商大学必须为第一署名单位。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的具体情况制订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学年论文工作流程,并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本科学年论文规范化要求
附件2:重庆工商大学本科学年论文成绩评定表
附件3:重庆工商大学本科学年论文封面
重庆工商大学教务处
二○○六年五月九日
附件1:
重庆工商大学本科学年论文规范化要求
一、装订顺序
封面;(学校统一格式)
2、学年论文成绩评定表;
3、学年论文正文。
二、学年论文正文书写格式
学年论文正文用钢笔书写或用计算机打印,符合以下要求、顺序:
1. 论文题目:一般不超过25个字,要简练准确,可分两行书写;
2. 作者:处于论文题目正下方,须写明学校、专业、年级、班别、姓名;正下方注明指导教师及姓名;
3. 摘要:中文摘要字数应在300字左右,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内容要相对应;
4. 关键词:中、外文均限制在3~5个词汇内,空隔隔开;
5. 正文:正文要符合一般学术论文的写作规范,字数要求:一周不少于3000字;二周不少于4000字;三周及以上不少于5000字。
6. 参考文献:必须是学生本人真正阅读过的,以近期发表的学术期刊文献为主,图书类文献不能过多,且要与论文工作直接相关,参考文献应按文中引用出现的顺序列全。
三、学年论文的排版格式规范
1.版面尺寸:A4(210×297毫米)。
2.装订位置:左面竖装,装订位置距左边界8~10毫米。
3.版芯位置(正文位置):上、下边界25毫米、左边界30毫米、右边界20毫米、装订线位置定义为0毫米。
4.页码:采用页脚方式设定,采用小4号宋体、用第×页和随后的括号内注明共×页的格式,处于页面下方、居中、距下边界15毫米的位置。
5.正文文本:宋体4号、标准字间距、行间距为固定值26磅、所有标点符号采用宋体全角、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采用半角的要求排版。
6.论文标题:小2号黑体。
7.作者和指导教师:标题下隔一行,居中,采用小4号仿宋体,作者在上,指导教师在下。
8.中文摘要和中文关键词:用小4号仿宋体、两端对齐方式排列。
9.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用小4号Times New Roma体、左面对齐方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