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承包项目借款合同申请贷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中国银行行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为承包国地区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在建设银行总行号文件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内发放贷款双方除遵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中央级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外协商同意下列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元第二条乙方凭甲方提送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的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第三条乙方提供的贷款期限年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略第四条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年息的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利息贷款利息每季计收一次第五条乙方提供贷款的项目如果甲方中止对外施工合同应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第六条甲方应按期归还贷款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应由甲方的担保单位负责从单位资金中清偿第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三方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执一份甲方单位名称公章负责人签章地址开户银行及账号甲方的担保单位名称公章负责人签章地址开户银行及账号乙方单位名称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行公章负责人签章地址年月日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