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密 协 议 书
立书人
(以下简称甲方) 与 (以下简称乙方)
于**** 年 ** 月**日签订本协议书。
缘乙方意欲与甲方合作代理建帐记帐业务,并承诺于合作期间保守甲方之营业秘密,双方明了并同意下列条款:
一、定义
(一)「营业秘密」:本合约所称「营业秘密」系指乙方于合作期间收集、使用、取得、知悉、或经甲方或其关系企业一切商业秘密.
例如:
1.生产方法、行销技巧、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估价程序、财务资料、客户资料、供货商、经销商之资料,及其它与甲方营业活动及方式有关之资料。
2.甲方依约或法令对第三人负有保密责任之第三人之营业秘密。
(二) 「关系企业」
本合约所称「关系企业」系指甲方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拥有或控管百分之五十(含)以上股权或证券(具有投票权或经营管理权)之任何公司法人及甲方直接指示应对其负保密义务之低于百分之五十之任何公司或法人。
二、保密义务
乙方了解甲方向其提供或揭露的营业秘密系为特殊而有价值的资产,且专供乙方使用于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范围内,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保管该营业秘密,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将该营业秘密泄露或交付予任何个人、合伙、法人、机关或非法人团体。但乙方为执行与甲方间的业务或交易关系,得允许其有必要知道的员工接触该营业秘密,惟乙方应与其员工签定不低于本合同标准的保密合同,使其员工就该商业秘密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三、文件所有权
1.乙方同意于本合约规定之合作期间内所有记载或含有营业秘密之文件、资料、图表或其它公诸于大众或媒体之所有权文件(无论系正本或影本)皆归甲方所有,乙方于甲方之要求,应立即交还予甲方或甲方指定之人并办妥相关手续。
2.甲方提供或揭露营业秘密予乙方并不构成任何知识产权的授权、让与、或出租。
四、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同意书之规定,须赔偿甲方就此所受之一切损害、所失之一切利益;甲方除片面终止双方之合作合约外,并追究乙方之一切民、刑事责任。
五、1. 本合约之规定不因甲方与乙方之合作关系终止、撤销、解除或无效而失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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