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教育培训学校劳动合同书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受聘人):
劳动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方(单位名称):
姓名:
单位地址:
身份证地址:
委托代理人(或经授权的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正式聘用期不得低于两年。
(二)甲方聘用乙方的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时间及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二)甲方可以根据其人事制度、业务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除非有法定事由乙方应当服从。
(三)工作时间及休假参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
(一)甲方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具体见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
(二)甲乙双方依照甲方的规定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保密和竞业限制规定
(一)乙方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知悉的甲方秘密信息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二)在与甲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 年内不得在任何从事同类业务的单位工作,也不能自己从事同类业务。否则按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五、服务期约定
(一)双方要遵守服务期的约定,合同期内,乙方不得辞职。若有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乙方必须代完本学期的课方可提出辞职。
(二)代完本学期课程辞职的,按正常程序办理辞职手续,结清工资和保险手续。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六、劳动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续订
(一)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9.体罚学生,侮辱学生的;
10.连续旷工超过 个工作日或者 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个工作日的。
1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本合同期满即行终止。由于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一)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二)为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完成本学期代课的情况下,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支付工资以及其他形式的报酬。
(三)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未能完成本学期代课的情况下,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支付工资,但乙方不享受甲方专职教师工资待遇,不享受补助、考核、奖金、假期工资专职教师待遇等。
(四)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