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会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办甲方 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会议具体事宜:
1、会议时间:_ 年 _月___日至_ _年_ _月__ 日。2、参会人数:_ 人。
3、会议费用总计: (大写: )元。
二、乙方提供如下会议服务:
□1、会议接待
□2、会议交通
□3、会场布置
□4、会议餐饮安排
□5、会议秘书服务
□6、会议代表住宿安排服务
三、费用支付
双方确认,以上预定及服务属于不可撤销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按本条款支付预订金之日起协议立即生效。甲方保证在收到乙方合规发票后[ ]日内一次性将款项扣除定金后支付给乙方。
四、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原因(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或因国家新颁布有关法律、法规及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造成无法成行或行程变更时,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五、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协议的执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该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应当履行。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前款所述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七、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生效自双方共同签章后且甲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