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 合 板 购 销 合 同
供方:
需方:
为增强供需方的责任感和确保需方的正常生产,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成品: 厘米胶合板(一次成型 建筑模板)。
二、结算价格:每张人民币 元(不含税)
三、规格(mm)、数量(张)、交货时间。
厚度
长度
宽度
数量总计
交货规格
批交时间: 月 日交货
货款总金额(大写): 小写:
四、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胶合板的用材:杨木芯;等级:优。
1、胶合板的用材:杨木芯;等级:优。
2、胶合板的湿度不得超过12度。
3、胶合板不允许脱胶开裂、空洞、结疤;
4、胶合板不可有弯曲、变形等现象。
5、胶合板的外表允许小色差、小活结(φ10mm以下)。
6、胶水:木胶板行业通用胶。
7、中层杨木芯板拼接部位是错接但不能出现大面积缝隙、空洞,要严密。
五、包装标准:八十张一打。
六、交货地点:需方企业所在地( )。
七、验收方法:需方按上述第四条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对供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对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情况应在收货后6天内进行通知供方处理。
八、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货到付款,现金或电汇,需方按规定欠供方质量保证金额度不得超过货款总金额的 %,欠款金额在 天以内结清。
九、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交货的(宽限期3天,天气及自然灾害除外),如超过宽限期的 ,按不能交货的货款的日1%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2、供方交货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供方应负责收回和更换,因更换导致不能交货或者交货时间延期的,按不能交货或者逾期交货处理。供方未更换或者更换的数量不足的,按交货数量不足论处;
3、供方应负责需方在生产过程中所出现的第四条质量问题(负责胶合板的退货);
4、需方无故拒收供方产品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