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认定
1、笔试科目: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试点省份自行组织。
2、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面试分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