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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晚都是散 上传于:2024-04-27
申请书 邹城人民检察院: 本人郭全东,邹城作中教师。 现将本人被诈骗诈骗担保,并卷入虚假诉讼的 事实,反映如下: 重先强,席月二人合伙开办一担保公司,2010 年 3 月 25 日,孟先强以向席 肌借款二十万为由骗取本人及高明学信任, 为所谓的借款担保。 该款担保人从未 见给付,盏宪强、席甩之间的内幕至今未公开。 2012 年,席鹏以原告身份起诉孟宪强、本人及高明学,邹城市人民法院以 《2012) 邹民初字 39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人承担二十万的本息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已生效。 另外,备宪强又伪造本人签字、手印制造虚假诉讼让本人承担五十万本金及 利息的后果,见邹城市人民法院 2012) 邹民初字第 2816 号民事判决书。 2013 年,重宪强以涉嫌诈骗菲被立案侦查,正在审理中。对于诈骗本人担保 五十万的事实,孟宪强已供认不讳,并与其他诈骗行为一并审查侦查。 对于孟宪强、席脂之间的所谓二十万借款,本申请人认为孟宪强仍存在极大 诈骗嫌疑。 虽然民事判决已生效, 仍应撤销判决, 并入备宪强诈骗一案合并侦察。 故本人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请对 (2012) 邹民初字 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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