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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妖杀 上传于:2024-07-17
关于做好2012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各有关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一二年广州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2〕7号)的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管理,确保我市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结业生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者(以下称初中毕业生)以及经批准的异地借读生,均可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所有具备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综合表现评价才能报考各类学校;凡参加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的回穗生、往届生必须参加学业考试和综合表现评价。 在校高中生和中职生不得报名,未被高等院校录取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可在今年8月份以注册入学方式参加中职学校的录取。 二、报考范围 (一)学籍和户籍在我市12区(县级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全市招生的省、市属12所普通高中学校(即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广雅中学、执信中学、2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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