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关于在中心开展“三满意”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加强自身建设,根据运人社局发[2012]16号《关于印发<在全市人社系统开展“三满意”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经中心研究决定在全中心开展“三满意”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根本,以“搞清群众不满意,解决群众不满意、追求群众更满意(简称三满意)”为内容,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人事人才工作群众满意度,推动各项工作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为全市转型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标准
(一)服务态度明显改进。牢固树立宗旨观念,主动热情为群众提供服务。大力推进规范化、人性化、优质化服务,做到服务态度端正,服务程序规范,服务技能过硬,服务纪律严明,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使群众对人才中心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按照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要求规范行政行为;围绕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办事程序,限定办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