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本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本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本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本质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本质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本质安全文化建设制度
本质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本质安全检查与监测制度
本质安全管理公开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本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目标管理要求:总体控制、分解细化、健全机构、明确责任、绩效考核、奖惩分明、定期评审、持续改进。
1、每年年初,要结合上年度安全目标完成情况制定出切合实际的本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和管理方案。
2、根据年度安全奋斗目标,将安全指标层层分解,细化到班组,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3、执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制度,每年年初由项目部与各工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4、管理方案制定时,必须包含目标实现所需的措施及人力、物力支持条件,每月由公司相关部室对各项目的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
5、每年年末对本年度安全目标实施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制定下年度安全目标管理方案。
本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总 则
第1条 安全生产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为规范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特制订本规定。
第2条 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级行政副职是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3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各级、各部门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安全工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第4条 各级领导人员除应履行本规定中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或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并对所属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级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本企业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对安全职责履行好的应予表扬并可申请给予奖励;对不负责任、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本规定分清责任,进行追究。
第5条 本规定适用本项目部。
二、公司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
(一)、公司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审批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以下简称“两措”计划),并保证足够的资金投入。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审批、及时提取和使用;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负责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主业与多种经营的关系,保证本单位不发生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企业的安全基础,不出现多种经营影响主业的负面效应。保证生产一线职工思想稳定。
及时掌握本系统内的安全生产情况,特别是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大问题,要督促或组织有关人员及时解决。
决定或审批本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及奖惩办法。
每年至少两次深入基层企业,检查指导安全工作,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情况分析会,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
公司总经理定期向上级公司管委会、公司总经理定期报告工作时,必须把安全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积极接受管委会(职代会)有关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公司总经理每年主持召开一次全公司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二)、 公司副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电力生产企业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贯彻落实。
2、组织制订本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工作重点,并负责实施。
3、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负责健全生产指挥系统,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组织制订基建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基建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基建安全施工工作。强化基建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完善安全施工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积极采取措施,促使施工企业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4、应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完善安全监察手段,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责任制和职权。
5、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设中,负责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的规定,组织贯彻落实。
6、负责组织全公司的安全大检查活动。每年应至少四次深入基层企业,了解安全生产和各项规程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或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做到任务、时间、负责人“四落实”。
7、定期主持召开一次有关处(室)参加的安全情况分析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8、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并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9、严格执行国家规范要求,审批事故报告和事故统计报表。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备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10、按照规范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并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消防工作的规定、指示,积极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协助基层企业做好外力破坏事故,重大、特大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党总支书记的安全职责
1、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保证监督作用。
2、把安全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对企业发生的事故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并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领导政工部门和党团组织,紧密围绕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等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4、在干部考核、选拔及思想政治工作评比中,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想动态,指导基层党团组织及时解决职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
6、责成纪监部门参予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公司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总工程师安全职责是协助总经理搞好安全生产,承担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技术监督方面的安全工作,具体责任制如下:
1、负责健全技术管理、技术监督系统,健全规章制度,审定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
2、组织编制年度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做到项目、时间、措施、费用落实。
3、研究和决定电网运行方式,审定电网安全稳定措施,协调处理电网运行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4、审批有关全公司的生产技术规程和技术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5、参加或主持公司定期召开的生产调度会和每季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指导基层组织力量研究设备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
6、加强安全科研工作,积极推广安全科研成果,以科技进步促进安全生产。参加或主持安全技术研讨会,审定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解决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
7、按照规范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情况,采取对策。
8、审批事故统计报告,对审批的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9、负责协调有关安全的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学习、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支持采用先进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
(五)、公司质安部安全职责
1、安全质量部是本单位安全检查归口部门,代表上级行使安全检查职能。
2、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各级人员安全职责的落实;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标的贯彻执行。
3、负责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设施状况;负责重点监督安全工器具、起重机具、登高用具及厂内运输设备的管理的定期试验工作。
4、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检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参加或协助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
5、负责组织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规定;监督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费用的提取;监督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的落实。
6、定期和不定期总结分析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7、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必要时应向有关单位、部门发出《安全检查意见书》,限期解决。
8、管理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并按规定审查上报。
9、及时应用通报、快报等形式进行事故反馈;配合有关部门
应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六)、公司安全监察人员安全职责
1、在安全质量部科长的带领下,检查各单位各级人员安全职责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
2、在科长的带领下,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设施状况。
3、协助公司进行安全检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协助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
4、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必要时应向有关单位、部门发出《安全检查意见书》,限期解决。
5、管理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并按规定审查上报。
6、及时应用通报、快报等形式进行事故反馈;配合有关部门应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本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 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要求,为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3 基本原则和依据
3.1 基本原则,根据产品的生产和设备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和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入资金要专款专用。
3.2 依据
3.2.1 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和产业部颁布的劳动保护指示、标准;
3.2.2 安全大检查中所发现的,尚未解决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
3.2.3 预防火灾、爆炸,对引起工伤、职业危害等需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3.2.4 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
3.2.5 稳定和发展生产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4 职责与分工
公司安质部:负责制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计划和使用计划。并对其使用监督检查。
公司经理:负责安全费用的审批。
公司核算部门: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支出。
公司安质部:负责安全费用的使用与管理。
5 内容与要求
5.1 安全费用包括
A 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资金投入。
B 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C 安全设施、安全连锁、报警装置、安全通讯设施、防触电、防雷设施、防噪声防尘设施等费用。
D 职业卫生改进、检测费用,员工休息、洗浴设施费用。
E 应急设备投入和人员组织费用及应急演练费用。
F 事故隐患整改费用。
G 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推广费用。
H 其它为提高安全状况所需费用。
5.2 公司及各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公司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
5.3 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
5.3.1 由公司安质部每年编制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5.4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5.4.1 使用安全生产专款的部门每月上报年、月预算报表及费用使用计划,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报公司安监局、企管部审核后,提取使用。
5.4.2 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完成后应进行总结,并将费用使用情况逐一填写清单报相关部门存档。
5.5 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5.5.1 安全生产费用由神宝公司按年度计划审批,年末编制汇总。
5.5.2 公司安质部对安全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5.5.3 如较大的安全项目或安全专户资金不足时,由公司领导研究,临时追加安全帐户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
本质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1、识别生产活动过程中的危险源,针对危险源制定有效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2、各单位技术员负责对危险源管理标准、管理措施的培训,并组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作业规程及运行规程由各单位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在编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源,在规程中要制定控制危险源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4、当作业场所、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工作任务等发生变化时,各单位技术员必须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并制定通过审批的管理标准、管理措施,否则不准施工。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1.成立不安全行为管理委员会
2明确管理委员会职责:
2.1不安全行为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指导思想的确定,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和奋斗目标等重大安全活动。
2.2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决定、条例、文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措施,改善安全生产状况,选派合格的管理人员分析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2.3负责全公司不安全行为导致的各类事故进行责任追究和分析认定。
2.4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给予认定,对严重的不安全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对在不安全行为管理上表现突出,避免各类事故的人员进行奖励认定。
3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管理责任区域的划分制度
3.1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管理责任区域包括各生产单位所有人员及相关方所有人员的作业行为监控。
3.2安质部及各单位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单位范围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及不安全行为的纠正。
3.3各单位对本单位人员的作业行为负主要监管责任,对于本单位人员发生的不安全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带班班组长负现场管理责任。
3.4各单位对本单位工作责任区域内人员,包括其它单位在本区域从事临时性工作人员的不安全作业行为负一定监管责任。
3.5各单位分管培训领导及技术员负责对不安全行为人员的思想转化帮教工作。要按期组织对不安全行为人员进行家访,提请家属创造温馨、舒适、和谐的家庭环境,全方位帮教员工远离不安全行为,实现单位井的长治久安。
4员工不安全行为监督检查制度
4.1安质部作为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专门机构,负责对全单位井生产过程中各类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管理。
4.2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要依据本单位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岗位标准、岗位责任制等。
4.3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安全监督检查执行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检查原则上每月两次,遇有特殊情况增加检查频率时具体调整;动态检查由公司安质部、每周两次不定时的对各作业点进行检查,各单位兼职安全员全天跟踪检查,检查要覆盖生产全过程、全方位。
4.4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定期检查与安全质量标准化定期检查相结合,具体由安质部召集,检查线路、人员安排由相关职能部室领导安排。
4.5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的检查要把重点对单位领导值班、各单位值班带班、机关跟班、岗位责任落实情况上。特别要加大死角、死面的检查力度。
4.6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作业行为,应现场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给予当事人及责任单位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提出经济处罚、待岗培训直至行政处理意见。
4.7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不安全行为,涉及人身安全或者作业区域存在无法保证人员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一切作业活动。
4.8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等日常检查要使用文明用语,检查要遵循平等、尊重员工的原则,不能给被检违章人员造成心理压力,避免因心理因素引发二次违章造成事故。
4.9对每次检查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由安质部及各单位专职人员建立台帐,具体要对“三违”人员姓名、所在单位、违章时间、违章情况、处理结果等情况详细记录在案。
5员工不安全行为观察与预警制度
健全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机制,通过观察及预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或纠正不安全行为,降低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率。
5.1针对新上岗、经常出错、喜欢冒险等容易出现不安全行为的员工,各单位要制定观察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5.2由单位的管理人员按照规程、任务工序对观察对象的作业全过程进行观察。
5.3观察结束后,与作业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将观察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控制措施和处理意见。
5.4班组要按拟定的控制措施进行分解落实,限期纠正,对于当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5.5 在安全例会上,对发生频率高、危险性高、涉及到多工种的不安全行为进行重点通报,明确不安全行为的纠正焦点,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扭转不安全行为频发的不良发展趋势。
6.员工不安全行为举报制度
为了实现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加大对不安全行为的预控,特制定本制度。
6.1所有员工有制止违章、拒绝违章指挥的权利,在生产作业中发现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不安全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及时汇报。
6.2接到举报后,受理单位必须核查举报的情况是否属实,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6.3对由于不安全行为造成一定后果且隐瞒不报的单位,一经查出给予责任单位5000元罚款,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单位里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追查并通报处理。
6.4对不安全行为不加制止、纠正、处理的人员,一经查出给予责任人200--5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6.5各单位对不安全行为的汇报要形成统一表格,详实填写相关内容。安质部负责对汇报表的统计分析,并保存记录。
6.6对不安全行为举报实行奖励制度,对于举报一般的不安全行为一次奖励100元,对于举报的重大的不安全行为或制止避免了事故的发生,经查证属实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举报人500--2000元的奖励。
6.7对不安全行为的举报人,受理单位要为其严格保密。举报各类事件要实事求是,不得随意夸大或编造事实。
7员工不安全行为的认定
由安质部和其它职能部门组织进行认定不安全行为的的严重程度,并研究相应的处罚决定。
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各项目现场项目部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与管理水平,落实公司关于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标准和安全管理要求、安全措施的落实,激励各生产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长年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稳定安全生产形势,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连续性,依据电力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本质安全管理的安全奖惩工作,及各基层单位全体人员。
3职责
3.1公司最高管理者或指派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
3.2公司安质部以及相关职能部室负责违章罚款及异常事件/事故惩处细则的制订,并监督实施。
3.3公司安质部及相关职能部室是安全奖惩管理的具体实施的责任主体。
4奖惩细则
4.1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神宝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a)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施工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b)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c)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和减少损失的;
d)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e)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f)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扎实,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组织安全检查,严格按各类《安全规程》内容要求各基层单位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
g)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按公司要求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台帐,基础资料内容健全,记录完整规范;
4.2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安质部及相关职能部室应给予处罚:
a)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对单位一把手罚款600元、相关人员400元;
b)月度安全例会未召开,对单位一把手罚款600元、相关人员罚款400元。无会议纪要,对单位一把手罚款300元、相关人员罚款200元;
c)未建立应急预案,对单位一把手罚款600元、相关人员罚款400元;
d)未按规定上报各类报表资料,对相关人员罚款500元;不及时,罚款300元;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
e)未按公司规定要求设立各类安全管理台帐,对相关内业人员罚款400元;不齐全,罚款200元;
f)没有每月组织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文明检查,对安全生产副厂长(队、所长)罚款600元。检查无记录,没有及时形成闭环管理,对相关人员罚款300元;
g) 日常安全检查发现“三违”行为,没有按规定进行处罚以及无罚款台帐,并如实收缴罚款。每发生一起,对单位一把手、相关人员罚款300元。
h)没有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中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的。对技术生产厂长(队、所长)罚款500元、本单位技术员罚款300元;
i)每发生一起重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