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禾县文家学校建设项目已由嘉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嘉发改[20XX] 36号文批准建设,嘉发改[20XX] 37号文批准建设,嘉招核[20XX] 24号文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嘉禾铸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筹集。招标人为嘉禾县城乡建设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嘉禾县文家学校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嘉禾县晋屏镇文家村、大坪岭村
2.3 规 模:项目总造价约为6734.5 万元(其中:学校建设项目建安工程费概算约5834.5 万元,规划建筑总面积约1982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有教学楼、综合楼、风雨操场、食堂、田径场、连廊工程、给排水、供电、安防、设备采购、道路、绿化、附属工程等;出行主道禾丰路、规划路建设工程概算约9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工程、路基、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及管线工程等),最终以财政评审结论为准;
2.4 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7 招标范围:嘉禾县文家学校建设项目的施工(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最终以财政评审结论为准)。
2.8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潜在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5〕90 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以外建筑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备案手续(处于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
3.4 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证明方式同上);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 号文规定配备,即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安全员2名;
3.6 湖南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须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且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湖南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 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期内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
4.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郴建发〔2014〕71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 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 17:00 时之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5.3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6.报名方式
6.1 报名时间:20XX 年 3 月17日至20XX 年 3 月23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00 (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
6.2 报名方式:请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携本项目单位有效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不能提供原件的,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鲜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诚信管理手册、注册建造师证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