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杜绝校园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屏边县教育局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一工作方针和组织机构消防工作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全校师生员工及临时人员均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规各处室各部门必须执行本规定的防火安全规定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全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政教处总务处承担在屏边县公安消防大队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向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和分管校领导负责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必须设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员其它部门处室等要设消防责任人如有人员变动要及时报政教处备案学校成立义务消防队队员由本校部分教职工和校保卫人员担任二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确定每年月日为校消防安全日运用多种形式向全体师生临时人员等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救灾逃生常识利用火灾案例等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适时组织各种防火灭火疏